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易道堂吉祥饰品店 > 易道堂吉祥饰品店_分卷阅读_159
  “霖霖,你知道什么叫天囚者吗?”在告诉我,我将去莫宁可家暂住后,白知秋这么问我。
  囚禁分两种,一种是对身体的囚禁,一种是对心的囚禁。身陷囹圄在世上不罕见,每个国家都有监狱。
  心陷囹圄则是困在无形的监狱中,犯人转世前被封住所有前世因果羁绊,七窍心肠,从一出生就丧失了感知任何感情的能力。无法感知感情就不知道爱的感觉,更不知道恨的感觉。一个人没有爱很,便时时刻刻被囚禁在无形的孤寂中,却连感觉痛苦也不能。只能混混沌沌地活着,比吸血鬼,虫豸还要木然。
  莫宁可就是个天囚者,因为上一世违背天命自尽身亡,被罚天囚一世。所以别看他身为莫家少主,表面上风风光光,却是个没有感情的可怜人。
  据我以前在易道堂时了解的,自尽身亡的人会堕入炼狱,千万遍重复体验一生中最痛苦的经历。就如钱小仪,死后困在玻璃屋里,每天一遍遍重复着被父母控制的可怕过去,永世不得解脱。
  为什么莫宁可前世自尽不堕入炼狱,而是被罚做天囚者呢?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白知秋一定知道。白知秋知道很多奇怪的事,尽管他不是妖怪。但他很少跟我讨论超自然之类的话题,应该说是讨厌这样的话题。所以就算我好奇莫宁可的过去也不敢细问。
  “天囚者,不会对你有任何怜悯,感激,喜欢。借住在他家,不要试图勾引他,更不要挑衅他,他不会惯着你。”白知秋冷冷地笑了起来,“不,应该说,世上只有我一个男人会惯着你。”
  走着走着,忽然听莫宁可说道:“上次不是小姐,我已命丧黄泉,多谢小姐相救。”
  他在向我表示感谢?
  救他之后的下一秒我就被他打晕了,以前觉得他是混蛋,要是他没有正常人的感情就能解释得通了,他是不会对人心存感激的。
  我问:“既然知道我在救你,你为什么打我?”
  他笑笑:“花执小姐生来痴傻,突然会使枪救人,我怎知你是不是日本易容特工,来杀我的。”
  这话有道理。可见不管有没有感情,莫宁可不是个傻子。
  我点点头:“现在不怀疑我了?”
  “不怀疑,小姐放心。同住期间我定不负令兄所托,好好照顾小姐。”
  “令兄,你和我哥?”我一惊,他怎么知道白知秋的存在?
  看着我,眼睛冰块般清透,泛不起任何波动。就像完美的机器人一样,表情勾着永远不变的幅度:“你哥是我的朋友,我理应照顾好朋友的妹妹。”
  嘴角抽搐。
  男人们的世界女人永远也理解不了,白知秋才到民国没多久同莫宁可成了朋友,还轻易同莫宁可交了底。对比之下,我是他的女人,可很多时候在他面前我连发言的权利都没有。
  例如他让我搬到莫宁可家我就得搬到莫宁可家,不得反对。
  切!
  到了婚礼现场,大多数宾客已在板凳上坐定。
  莫宁可和我找了后排空旷的位置坐下,静待婚礼开始。
  一等就等了将近一个小时,花环上娇艳的百合花已经开打蔫,宾客们也渐渐不安。
  隐约听到旁边有人议论:“人还没找到,花五小姐在楼上闹呢。”
  “嫁给姐夫已经够热闹,这下新郎还跑了,呆会准有好戏看。”
  肖起良跑了?
  支起耳朵想听得更清楚,忽然一条黑影从天而降,砰的一声砸在前方。接着热闹起来,像是平静的水里突然被丢进了一块巨石。不少宾客站起身朝后面跑,一张张脸上挂满了惊恐,似乎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
  不知所措站起身,人群将我推得一个踉跄。幸好莫宁可伸手将我揽住。
  “发生了什么事?”站稳了脚跟我忍不住问莫宁可,他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边,不知道看些什么。
  顺着他的目光往上看,不自禁吸了口冷气。
  婚礼台上方的白色大花架已被压得塌了一半,上面倒挂着花君年的尸体。面色发紫,表情狰狞,双眼大睁死不瞑目。脖子上挂着块木牌,木牌上书:民族败类。落款:除奸队。
  这时身旁突然响起道低低的声音:“马上封门,你们走。”
  回头:“哥。”
  他没有看我,声音压得更低,是对莫宁可说的:“两个月内,我帮你夺到你要的,你帮我抓到人。”
  “还有什么嘱咐的。”莫宁可问。
  伸手摩挲着我的头顶,似在亲昵地爱抚,说的话却冷得让人心寒:“不许她出门,一步也不许。她敢耍花样就杀了她。”说完他就离开了,头也不回。
  一身英姿勃勃的西装,脚蹬高筒马靴,虽然用着花素见羸弱的身体,周身却散发着王者沉稳的气势。
  傲视天下,无所畏惧。
  同时将给扔给一个随时随地能毫不犹豫朝我开枪的男人看管。
  狡猾的男人,要是他囚禁我,我跑多少次都没关系。可看守换成了莫宁可,只要跑一次我就有生命危险。零容忍的威胁,才会带来零犯错的效果,还没去莫宁可家,我已经决定没有白知秋的允许绝不出门了。
  莫宁可在上海的府邸位于法租界,一座被两条弄堂包围的三层法式小楼,楼外覆满了绿油油的爬山虎。尽管百米开外就是上海最繁华的地段,但街面上的噪音被弄堂中随处可见的爬山虎吞噬了不少,这让房子变成了闹中取静的宝地。
  一楼是莫宁可保镖的住处,二楼是莫宁可的住处。莫宁可很少回家,就算回家也只是跟我简单打声招呼。一楼的五个保镖是苏北人,说着绕口的淮语,我一个字也听不懂。除了给我送吃的,他们根本不搭理我。所以,这栋小楼实际上是我的牢笼。
  以前也被白知秋囚禁过,但那时有网络有乐器还有乐子,一天随便晃一晃就过去了。如今关在这栋楼里,除了几本杂志什么都没有,连说话的人都没有。每天我唯一的乐趣就是趴在阳台栏杆上往下看。
  正值战乱,不少上海人涌进租界。是以狭窄的弄堂里堆满了行李包,有的屋檐下还搭着卧铺。路上人来人往,像赶集一般。有旗袍裹身,撑着乌骨扇,伴着高跟鞋得得脆音从青石板道上袅袅婷婷走过的摩登女郎;有头戴橘红头巾,腆着肚子,手扶警棍,在弄堂中转来转去的印度巡警;有体态丰腴的俄罗斯大嫂……
  只能看,像偷窥狂一样看。
  妈的,闷得我都快发霉了。
  除了闷,还有一件烦心事,我饿肚子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先是每顿至少吃五碗饭,后来增到六碗,七碗……最后能一口扫光十大海碗米饭。就这么吃还容易饿,每隔几分钟就得嚼点干果什么的,不然就觉得胃里淡寡难受。伴随着食欲增加,人也越来越懒,脑袋整天晕晕沉沉的总是犯困。有时还莫名其妙觉得恶心,想干呕。
  吃得多,睡得多,我觉得自己真像一头猪。可吃下去那么多东西,除了腰上多了点肉,体重一点没变化。
  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吃的女人,保镖们显然很吃惊。而作为一个有羞耻感的好青年,我觉得自己颜面扫地,可肚子一饿又不得不厚着脸皮向他们讨吃的。
  跟莫宁可讲了几次,他终于松口,让人请了位法国医生来替我看病。
  抽血,验尿,折腾了一下午,晚上医生带回了结果。不是内分泌失调,不是神经紊乱……
  “我怀孕了?”听完医生的诊断,我有些怀疑自己的法语水平。
  “是的,太太。”医生用蹩脚的中文重复道,“喜得贵子,恭喜你。”
  我怀孕了?
  同白知秋在一起时从没做过避孕措施,因为我们都想要个宝宝,尤其是他。可我身体不好,不管是我们一起吃调理食谱,还是我治疗针灸泡温泉,老天都不让他如愿以偿。
  易道和白知秋不一样,他不希望我怀孕。所以和我在一起时非常谨慎,即使在最失魂的时刻也能及时撤出排在外面,没想到我居然怀孕了。
  医生说,体外排精避孕法的中奖率是为30%,显然花执的身体比白霖容易受孕。
  最初的恍惚褪去之后,心脏激烈地收缩。久违的狂喜和沸腾的血液猛地窜到头顶,让我阵阵眩晕,似乎连因呕吐留在嘴里的酸味也泛起了一丝甜味。
  向来倒霉,没想到老天还肯眷顾我,送了我一个世上最美妙的礼物。
  一个天使,一个宝贝,一个救赎,一个希望。
  也是从今以后,我最爱的人。
  “我怀孕了,dieu merci.(感谢上帝。)”一手抚着小腹,一手拥住医生,我嚎啕大哭,把鼻涕和眼泪留在医生的白大褂上。狠狠哭,狠狠哭,将曾经失去孩子时装傻没流下的泪水一次性补完。直到补偿的机会来临,才不得不承认这几年没有一刻不痛恨!
  痛恨自己的愚蠢!懦弱!无能!
  我的孩子,对不起……
  我决定了,我不回家了,我要留在民国生下这个孩子。
  谁也不准再伤害我的孩子,易道不准,白知秋也不准。
  ☆、176第十六章
  几天辗转未眠。
  从一出生我就被白知秋收养,名义上是他的妹妹,实际上却是他的宠物,玩物,所有物。许多人对我的跑车豪宅游艇,还有我那堆世界顶级银行卡艳羡不已,却没人知道我拥有的荣华富贵是怎么来的。
  作为白知秋的专属所有物,我身体属于白知秋,心也必须属于白知秋,荣华富贵不过是他饲养我的饵料。这种饲养过程夺走了我作为人最宝贵的东西——尊严。不管现在的我是恨他,还是爱他,我破碎成一片片的尊严都无法复原,不管怎么做都无法复原……
  我绝不会让我的孩子像我一样生活,我要让我的孩子永远生活在阳光下,做一个快乐的孩子。
  而一个快乐的孩子必须生活在一个快乐的环境中,他可以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却不能有一个暴虐的父亲。
  白知秋,我太了解这个男人了。他想要个宝宝,想要我和他的宝宝。但我的宝宝是易道的,白知秋不会接受别的男人和我的孩子,他会杀了我的孩子。事实上联想到他之前的反应,我觉得他早已知道我怀孕的事。依他的性格他早该动手除了宝宝,不会手下留情。为什么没动手,只能有一个原因:他做不到。
  这阵子我的身体很奇怪,遇到危险时常常做出超人似的举动。先前还以为是魂魄出窍之类的力量,现在终于明白了,是宝宝的力量。宝宝在保护我,也在保护他自己,白知秋绝对是忌惮宝宝的力量才不敢对宝宝下手。
  想到这我的心疼得一抽一抽。
  别人家的宝宝像掌上明珠,我的宝宝就像苦力,还没出生就担负起保护自己和妈妈的职责,都怪我这个当妈的没用。
  宝宝的力量始终有限,如果什么都不做,等白知秋想到杀宝宝的办法,宝宝必死无疑。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得带着宝宝逃走。
  但发现我怀孕后,莫宁可一面让人通知白知秋,一面增派了三个保镖。八个保镖看守着小楼的各个出口,把所有窗户和上阳台的门都封死了。用心观察了好几天,我竟找不到一丝逃出去的机会。
  一天黄昏,正心不在焉用刀叉拨弄着盘里的牛排,楼下有人按了按门铃。
  不久,来人蹬蹬走上楼。
  推开门,一股奇异的熏香味扑面而来,很刺鼻,有点像印度檀香。
  扭头一看是花素见,头戴一顶圆帽,身穿米白色风衣,手上带着黑皮手套。几天不见,她看上去有种疲惫不堪的憔悴,眼眶陷得很深,就像几天几夜都没有好好睡过觉似的。
  也许是从我眼中看出了惊愕,她微微一笑:“做了亏心事,害怕了?”
  用的是白知秋的口吻。
  让自己定下心神,我问:“你想做什么?”
  她往边上让了让,露出身后的门:“去医院,这孩子不能留。”
  我想了想,穿好外衣,跟在她身后下楼。
  楼下几个保镖守在门口,见我们要出门,其中一个领头的费劲用上海话问:“白小姐,你们这是去哪啦?”
  花素见扯着我的胳膊往外走,看也没看他:“带她去医院,你们少爷那边我会打招呼。”
  保镖迟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是。”
  好久没出门,一踏出小楼,眼睛被夕阳刺得有点痛。但我不敢放慢脚步,紧紧跟在花素见身后,直到上了门口的汽车才舒了口气。
  等汽车驶出法租界,我小声问:“姐,为什么冒充白知秋?”
  专心开着车,她表情镇定:“怎么,连哥哥都不认识了。”
  我了解白知秋的所有喜好,他只用ambre soie香水。而花素见身上散发的香味太过浓烈,白知秋绝对不会碰这种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