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姑娘, 你也是来布庄做新衣的?”沈珠曦露出友善微笑。
  王诗咏在两人面前停下脚步,微微一笑道:
  “端午将近,我准备了一些粽子送去城外的庄子, 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们,可谓缘分。”
  春果站在她身后,插嘴道:“我们姑娘做新衣, 都是布庄和成衣铺送上门来给她挑选,才不——”
  “春果。”
  王诗咏轻轻一声,春果不情不愿地闭上了嘴。
  “婢女无礼, 还请李夫人莫要见怪。”王诗咏对沈珠曦微微福了福。
  沈珠曦刚要开口,李鹜已经说话了:“婢女无礼, 当然是你主人的问题。要见怪,也是见怪到你身上。你既然能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怎么不花点时间在调/教婢女身上?”
  王诗咏脸上的微笑摇摇欲坠。
  “……李公子说的是。春果,还不向李夫人赔不是?”
  春果一脸不服气地快速屈了屈双腿:“……李夫人, 春果不会说话,给你赔不是了。”
  沈珠曦原本就没往心里去,笑了笑没说话。
  “这几日, 街坊到处都在议论李公子立下的大功一件, 小女子一直没有机会当面向公子道谢——我父亲以及徐州百姓久受金竹寨袭扰, 公子此次雷厉风行地铲除了金竹寨,既帮助了我父亲,也帮助了所有生活在周边的徐州百姓。”
  王诗咏盈盈一笑, 低头露出一段白皙的后颈,朝着李鹜缓缓屈膝行了个礼。
  “李公子年纪轻轻便有此造化, 怪不得我父亲夸赞你后生可畏。尤其是那借天时, 取地利, 用猛火油让山匪自投罗网的计策,即便现在想来,也令人称道。”
  “确实,这法子好。”李鹜转头看向沈珠曦,“你是从谁那里听来的?”
  “这……一个饱学之士那里。”沈珠曦避重就轻道。
  “饱学之士?不是饱学之狗吗?”李鹜一针见血道。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只求他,别在大庭广众下问她“饱学之狗重要还是老子重要”的问题。
  王诗咏看着两人眉来眼去,笑容终于沉了下去。
  “公子不但年少有为,还重情重义,从前,诗咏期望的也不过是一个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人。”她神色黯然道,“只不过……遇见那样的事后,恐怕这也只是一个奢望了。”
  “哦。”李鹜说。
  王诗咏愣住,她身后的春果也愣住,紧接着,用愤怒和不可思议的眼神瞪着李鹜。
  他视若未睹,抬头看了看日上三竿的天空,说:
  “天色也不早了,王姑娘早点回去洗洗睡吧。我和娘子还要去瓦子看戏,先走一步了——”
  王诗咏还没反应过来,李鹜已经牵起沈珠曦的手大步离开了。
  两人的背影消失在街头,王诗咏还一动不动站在原地。
  “小姐……人已经走了。”春果看着她,犹豫着开口。
  “他刚刚说……带她去瓦子看戏?”
  “是呀。”春果顿了顿,看着王诗咏的脸色又补了一句,“身为女子,却去那种地方抛头露面,真是不检点!”
  “他一点都不在意的吗?”王诗咏神色怔怔,“怎会愿意带娘子去那种地方?”
  “孤儿出身的人能懂什么礼?”春果语带不屑。
  “你还记得吗?”王诗咏轻声说,“我小时候,和表哥偷跑出去看戏。回来后,爹爹险些把我打死……”
  “……春果记得。”春果安慰道,“老爷那是为了小姐好。”
  王诗咏没再说话,她久久看着空无一人的街头,转身回了马车。
  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李鹜牵着沈珠曦的手,穿行在拥挤的人群中。
  沈珠曦努力避开身旁的人流,犹豫道:“……我们就这么走了,这样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
  “王姑娘是你顶头上司宠爱的女儿,你对她这般不留情面,她会不会……”她欲言又止。
  “老子还怕她吹几道耳边风?”李鹜不以为意道,“她有把柄在我手里,要怕,也该是她怕我吹大风——我可是成功召唤过镰刀的人。”
  沈珠曦眉头一跳:“是风神飞廉——不是镰刀。”
  “管它镰刀还是飞廉——能吹风的就是好廉。”
  沈珠曦犹豫半晌,忍下了喉咙口的疑问。
  王姑娘似乎对他有男女之意,李鹜似乎没有察觉,也或许察觉了,但是毫不在意。
  无论是容貌、才智还是心计,李青曼都胜她一头。
  李鹜连李青曼都不屑一顾,看不上王姑娘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他现在将目光独留她的身上,但谁又能知道,他的情有独钟能保留多久?
  被辜负的万千女子,谁不是一开始就以为自己是对方的情有独钟?
  人是会变的,男人更是会变的。
  她没有见过真正的情有独钟,所以也不相信世上有真正的情有独钟。
  她不相信男人,也不相信作为男人的李鹜。与其去祈求一件万中无一的好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抱任何希望。如果他能找到其他喜欢的女子,她会乐见其成。
  她明明是这么想的。
  但为什么,只要一想到未来会有另一个女人取代她如今的位置,得到她现在拥有的一切——她会睡在李鹜身旁,会在生辰那天吃到李鹜亲手下的长寿面,会在无助迷茫时候得到李鹜的鼓励,为什么她就心痛如绞,酸涩直冲眼眶?
  “沈呆瓜?”
  一声呼唤让她回过神来。
  “你在想什么呢?”李鹜低头看着她。
  沈珠曦不由自主笑了起来。
  她用笑容抑压泪腺的冲动,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我在想,刚刚应该在布庄多看看的,快要入夏了,你们三兄弟也需要准备几身度夏的轻薄衣裳。”
  “男人要那么多衣裳做什么?”李鹜挑眉道,“你不用管他们,雕和雀如今整日在驻所打滚,你要是真给他们准备好衣裳,没两日就破成乞丐装了。”
  “那你呢?”沈珠曦问。
  “我不也要陪他们打滚?”李鹜道,“要想他们使十分的力,我就得先使十二分的力才行,这些兵,其实和地痞流氓没什么两样,调/教他们的方法都是一样的。”
  “这道理许多老将都不一定懂,你或许是天生的武将。”沈珠曦钦佩道。
  “什么武将,老子是文武全才。”李鹜说,“这次召镰刀,我作了一首诗叫求风,记得给我抄录下来,以后我要收入诗集的……你还记得吗?不记得我再……”
  “记得,记得——不敢忘,忘不掉。”沈珠曦吓得连连摇头。
  李鹜神色满意:“那就好。”
  两人在路边叫了一辆牛车,乘着来到彭城县最为繁闹的瓦子。
  耍大刀的,玩戏法的,操作傀儡演傀儡戏的——各式各样的手艺人活跃在人声鼎沸的瓦子里。
  空气里飘散着不知名的花香,七八岁的卖花童手挽一篮桃花和海棠之类的花木枝条,大声沿街叫卖。
  花香,点心铺的油酥香,刚出锅的面条香,种种香气交织在一起,构成闹市特有的气味。街道角落,一个卖饴糖的男子正拿着小锤小钉,从菜板大小的淡黄色饴糖上敲下糖块。
  叮叮当当的声音像一支乐曲,有起有伏地响荡在挨肩擦踵的瓦子里。
  李鹜自然地握住了她的手,五指穿过她的指缝,两个掌心亲密无间地贴合在一起。
  “这里人多,小心走散了。”
  许久后,各种响动混杂在一起的嘈杂声中,传来她低若蚊吟的回答。
  “……嗯。”
  两人进入戏院,交了十五铜板的入场费后,又点了一壶茶水,三小碟坚果点心。
  台上正在演《莺莺传》,美貌动人的崔莺莺出身于没落士族之家,受贫寒书生张生的勾引,同他私定下终生大事,张生赴京赶考,名落孙山后,却以“德不足以胜妖孽”,只好割爱”的理由将莺莺始乱终弃。
  无人指责张生的绝情,那些大儒,反而赞他“善于补过”。
  男人为何如此善变?
  就连母妃,父皇一道口谕将她禁足六年前,也曾为她移山填海兴修过蓬莱宫。
  世上真的有矢志不渝的感情吗?
  如果有,为什么莺莺遇不到,母妃遇不到,她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遇到?
  一句幽怨绵长的“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让沈珠曦的眼泪夺眶而出。
  “莺莺太可怜了,你们男子为何……”
  她擦着眼泪转过头,想同李鹜说上两句。
  李鹜瘫在藤椅里,已不知昏睡了多久。
  “……”
  沈珠曦的眼泪卡在了眼眶里。
  说带她来看戏的是李鹜,看到一半就昏睡过去的也是李鹜。
  她现在十分怀疑,是否从戏开始后的一盏茶时间里,李鹜没了声响,就是因为眼皮子搭到了一起。
  散场的人声惊醒了李鹜,他睁着朦胧的睡眼坐直了身体,四处游荡的视线还在努力掌握事态。
  “中场休息了?”他问。
  “……已经唱完了。”沈珠曦幽怨道。
  “哦,唱完了……你饿了吗?我们去吃卤猪蹄。”李鹜说完才意识到她脸色不对,仔细看了看她的眼眶,诧异道,“你一个人也能哭着玩?”
  “谁哭着玩了!”沈珠曦气不打一处来,“你睡到现在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
  “有一个无辜的女人被始乱终弃了!”
  “谁?哪儿?有钱吗?”李鹜说。
  “你不觉得她很可怜吗?”沈珠曦睁大眼睛。
  “可怜啊——她要是找我收拾那个负心汉,我给她抹个零头。”李鹜双手按在藤椅上,四下张望着,“她在哪儿呢?”
  “刚刚还在戏台子上咧!”一个浑厚的声音插了进来。
  牛旺一边用袖子擦着眼泪,一边从后排的茶座走了过来。
  “那个叫张生的瓜批,简直不是个人!刚刚他们在台上的时候,我差点就冲上台暴打那个狗日的瓜批了——”牛旺拉过一张藤椅,直接加入了他们一桌。
  他吸了吸鼻子,粗犷的国字脸上一片悲伤。
  “可惜莺莺没有遇到老子——我最听婆娘话了。不听婆娘话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牛旺蹩脚的官话里还搀着一半蜀话,沈珠曦连猜带蒙才弄清楚了他在说什么。
  李鹜这厮不解风情,沈珠曦看了《莺莺传》一肚皮怨气,遇上深有同感的牛旺,可算找到知音了。
  当即两人就相对泪眼,义愤填膺地控诉起了无情无义的张生。
  李鹜:“?”
  李鹜看着在他面前就和其他男人热聊起来的沈珠曦,决心回去就向李鹊打听一下,这离间他们夫妻感情的张生又是何方之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