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网游竞技 > 足球皇朝 > 第536章慈善赛
  结束了马来西亚的比赛后,李维开始了中国商业热身赛,第一站是有着亚洲明珠之称的香港。
  由于香港早年是英国殖民地,为此在香港当地足球氛围也非常浓郁,而且香港的球迷也基本上是英超的球迷。
  只是托雷斯没有到场,让这不少球迷感到遗憾。
  鉴于这个原因,李维致电托雷斯,让他坐飞机来到广州和球队汇合。
  …………
  在广州的商业比赛,无疑是这次商业赛中的重头戏,为了加强和中国的合作,李维这次比赛本来并没有准备出多少钱的。
  只是他小瞧了这个时代中国足球的热情,赞助商出八十万欧元,商业赛承办商分成一百二十万欧元,共计二百万欧元!
  广州恒大现在还不是未来的中超豪门,全称也不是叫广州恒大淘宝足球队,2010年3月1日恒大集团才以一亿元买断广州足球俱乐部全部股权,广汽集团则以2500万元取得一年的冠名权,球队名称是广州恒大广汽队。
  即使是英超豪门对中甲强队,依旧成功吸引大量热情的球迷。
  托雷斯先到广州,他被广州球迷的热情吓了一跳。
  其后利物浦全队才抵达。
  当李维在机场用粤语大喊:“广州最叻(厉害)!”
  更是让球迷热情更上一层楼。
  这一场比赛托雷斯并没有上场,一方面是因为他有伤在身,另外一方面是他和李维爆发了一次冲突。
  即使是这样,托雷斯的职业性还是无可挑剔,他参加了球队在广州的一系列活动,又在比赛开始前在球场上秀了一番球技。
  在球队比赛结束后,许家印邀请利物浦全队吃晚饭。
  晚餐期间,许家印问了李维一些关于足球方面的问题,又提议道:“有没有看中哪个好苗子?只要你点头,不需要转会费,我让他出国!中国人得有属于自己的球星!”
  在李维穿越前,中国足球依旧是让人失望的状态,当时年轻一代球员中,以张玉宁和林良铭最为出名,前者已经在荷甲立足,身披象征主力的“9”号球衣,后者则在皇家马德里b队效力,而这个林良铭就是广州人。
  只是李维记得林良铭是97年出生,现在不过是十三岁。
  更重要的还有一点,由于中超越发火爆,中国球员基本上都不愿意到外面踢球。他们在外国踢球,钱不多,还受到排挤,很难适应外国环境,相反在国内踢球,待遇好,环境熟悉。
  李维摇头说道:“中国足球问题不在球员身上,是体.制问题。”
  有些话点到即止就可以了,后面的话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明眼人都知道核心含义。
  许家印也不再谈这个话题了。
  虽然李维没有买球员,但双方加深了合作关系。
  利物浦将以一百五十万欧元的租借费将队内希腊中后卫基尔贾科斯租借给恒大一个半赛季。
  这是一个三赢的局面,李维清理了基尔贾科斯这名老迈而工资不低的老将,中国恒大可以得到一名豪门中后卫,在利物浦基尔贾科斯不受重用,但在中甲发挥余热还是绰绰有余的。基尔贾科斯虽然不是很喜欢在中国踢球,但恒大许诺了提高基尔贾科斯的待遇,让基尔贾科斯可以在退役后有更加充足的资金养老。
  而在一年半后,基尔贾科斯的合同也到期了。
  在足球游戏中,老将可以卖了赚钱,但实际上在现实中,老将基本上没有人买,更何况三年后基尔贾科斯已经三十三岁了。让他自由转会,无疑是一个最好的方式,利物浦也可以省下工资。
  …………
  在离开中国之前,李维还是动了买下一名中国球员的心思。
  经过多番考虑后,李维最终从全北现代买下中后卫冯潇霆,转会费为一百万欧元,约为一千万人民币。
  新加盟的冯潇霆也将身披基尔贾科斯原来的16号球衣。
  冯潇霆在官宣后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很激动。“能够到利物浦一线队踢球,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高兴的事情!”
  其实冯潇霆还不能够为利物浦效力,因为他还没有取得英国劳工证,因此在官宣买入冯潇霆没有多长时间,利物浦就再次官宣,租借冯潇霆到比利时根克足球俱乐部效力。不同于其他租借球员的不理会,李维这次租借中给予了根克足球俱乐部三十万欧元的培养费,作为回报,租借合同中规定,冯潇霆在接下来的赛季中出场次数不少于二十次。
  …………
  回到英格兰,李维再次来到白血病医疗中心探望小埃博。
  不知道是不是李维的鼓励有效,小埃博奇迹般挺过了医生声称的“最长一个月”,他病情有所好转。
  这是一个喜人的消息。
  八月十二日,利物浦和曼城联手举行了白血病慈善比赛。
  比赛所得将全部捐赠李维设立的李维白血病儿童慈善基金会,所有资金将用于帮助英国范围内的白血病儿童。
  慈善比赛也成功让利物浦和曼城得到了媒体的称颂。
  穆巴拉克非常高兴,曼城之所以参加比赛,一方面是再踢一场热身赛,加强球队磨合,另外一方面则是卖李维一个人情。想不到这个慈善比赛会在媒体这里得到这么好的反应。这有助于改变球迷心目中曼城暴发户的形象,没有一家豪门会被人称之为暴发户。
  虽然一场慈善比赛改变不了什么,但任何改变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
  这也让穆巴拉克心目中有了个想法,曼城是不是和利物浦结盟呢?
  毕竟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曼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