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仙侠修真 > 修行在三千小世界 > 第197章 刘曹的逆袭
  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是现在是人都能猜得出如今河州反贼目前的情况,毕竟一帮底层出身的家伙,猛然获得权利后自然舍不得放手,实际上别说他们,就连如今那些世家大臣,那个舍得放弃手里的权利,只不过斗得久了,相互之间学会了妥协,斗争披上了一层文雅的外衣罢了。
  可惜这帮反贼还没有学会妥协交易,因此他们的表现更加直白,一般体现在手里的刀子上,像是五通神这样打算拥兵自立的算是不错了。
  五色旗下,五个非常具有个人特色的头领正在相互讨论着什么。
  不过能够看得出,其中掌握主动权的是一个文士打扮的中年人,他就是五通神中的巧舌如簧马大舌。
  马大舌是农家出身,年轻的时候背着自个老爹将家中的田产卖给县里的地痞后,携带钱财不知所踪,等到回到家乡已经是一副文人打扮,而且倒也有了几分本事。
  不过他老爹因为早年他卖了田产的关系,气得吐血而亡,毕竟一家老小可就指着这点地里刨食,没了田地这一家人就没了活路,那还能不被气死。
  马大舌的老爹被气死后,他的老娘就带着两个幼弟不知所踪,因此当马大舌回来的时候,就连老宅都塌了。
  不过马大舌对此毫不在意,靠着一副好口舌在土豪乡绅之间四处游说,愣是让他弄出几分名气,至少豪绅办个宴会啥的也会请他去提高点档次,沾点文雅之风,因此马大舌走时不光能混个肚圆,往往兜里还能多几个银钱,小日子过得还算潇洒。
  等到河州反贼四起的时候,马大舌毫不犹豫的当了带路党,带头将经常混吃的几家豪绅屠了个干净,算是有了投名状,入了伙。
  这帮反贼哪有几个有文化的,马大舌这文人的身份别管有多水,肚子里多少有点墨水,比那些连自个名字都不知长啥样的不知强到哪去,因此身份倒也不低,然后靠着一肚子坏水慢慢就混到了五通神的位置。
  不过马大舌并不满足如今的地位,在他看来,别说其他四位统领,就连朱老八在内,都是一帮身份低贱的泥腿子,只有他才有资格做这一州之主,所以很多事情都是他带头搞出来的,比如偷袭河州府就是他在其中出谋划策,这次袭击朝廷大军的举动也是他推波助澜的。
  只是他有没有发现朱老八在这些事背后的影子就不得而知了,但是现在他正在用自己的舌头在口齿之间起劲的舞动着,忽悠着眼前四个傻帽去拼命。
  名义上这支军队是由五人一同管理,可实际上主要负责带兵的则是箭无虚发花大眼跟拳脚无敌李大鼻,顺风神耳章大耳就是个探子头头,马大舌就是个狗头军师,至于血盆大口掌大嘴,说好听点就是厨师长,难听点就是伙夫头子,因此马大舌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前两人身上。
  花大眼本是山中猎户,兼职山贼,仗着一手箭无虚发的本事,愣是混成了头领之一。
  李大鼻则是个开武馆的,平时最多也就带个徒弟跟人打群架。
  因此这两人根本就没有带兵打仗的经历,若不是有朱老八打下的底子,还有马大舌的帮衬,他们就连手下这些士兵都带不出来,更别说列开阵势了,因此马大舌一通忽悠后,这两人照例装出一副威严的样子点点头,身后的传令兵看到马大舌点点头后,立刻下去传达命令,可见马大舌如今虽然没有兵权,影响力可不小,不像章大耳跟掌大嘴两人,都跟小透明似的。
  战鼓响起,反贼开始加快行进速度,但是原本勉强维持的阵型却变得支离破碎起来,显然马大舌后勤也许有一手,但是对于指挥战斗同样是菜鸟一个,能在河州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主要还不是因为都是地头蛇路子熟,三教九流的都认识,加上现在名声又如日中天,一封书信下自然有人帮着夜开城门,当然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实际上这些反贼根本就没有大规模战斗的经验,之前的骚扰也不过是派人少量人马抄小路烧粮放火,这正面对抗官兵他们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自然没有什么经验,立刻被刘贝曹潮抓住破绽,不等中军令发,带着手下兵马直接出击。
  刘贝与曹潮虽然之前闹了个不愉快,但是二人却如同天生一对一般,初次上战场就配合的相当默契,联手逆袭河州反贼。
  刘贝率重步兵步步推进,曹潮指挥骑兵斜切入反贼阵型,分割一部分出来后交给刘贝剿灭,然后带着骑兵再次穿刺分割,将整个反贼阵势绞得一塌糊涂。
  黄博并非迂腐之人,眼下只要能歼灭反贼,别说不听军令,就算拽着他的领子抽他耳光都行,因此一看刘贝曹潮二人创造如此良机,立刻指挥中军出击扩大战果。
  马大舌五人茫然的看着眼前乱糟糟的一片,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别说出手指挥了。
  好在马大舌脑子还算清醒,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退,一退别说大败了,就连之前的谋划都会彻底落空,因此立刻又忽悠起花大眼跟李大鼻二人出马稳住阵脚。
  这二人仗着自身勇武没少干这事,因此也没多想,各自领着一支人马冲入敌阵。
  这二人确实是被埋没的人才,只见花大眼箭无虚发,每箭必中要害,胯下战马两侧绑了七八个箭囊,一路过去简直横扫,只要被他那双大眼盯上的就没跑。
  李大鼻也是一朵奇葩,他的拳脚功夫那是没的说,但是却并不擅长兵器,不过他也有办法,拎着两把大锤,以锤代拳,加上千斤臂力,一连打杀五六员将领,杀得浑身都是红白之物,吓得朝廷官兵见到他都绕道走。
  不要小看一个猛将在冷兵器时代的作用,被这两个人一搅合,中军大好的优势又有被打回的趋势,毕竟反贼烂,朝廷的官兵更烂,很多都是强制押送来的青壮,接受过简单的训练后直接发把长枪就送上战场,很多人都只是茫然的跟着人群移动,连自己来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好歹那些反贼也是见过血的,知道看到那些傻货就要毫不犹豫的一刀砍过去,因此双方一遭遇,自然是朝廷的官兵吃了大亏。
  若不是反贼被刘贝跟曹潮联手打蒙了,根本不会差点就溃败了,现在他们又从朝廷官兵的身上找回了自信,因此虽然混乱依旧,但是朝廷的中军也跟着乱了起来,双方简直乱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