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灵异玄幻 > 我真不是妖魔之主 > 第五十四章 番外一
  舌尖愁
  《人间有至味》有感
  不知道有多少小馋猫读这本书的时候,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毫无疑问,在中国,民以食为天,吃喝是头等大事。就算算从古至今,哪一次造反不是老百姓连吃的都没有了?中国人图的就是实在,但凡有点吃的,老百姓也不至于去革命造反,干这个杀头的大事。啥时候第一次瞥见这本书的,已经恍惚不可见了。还记得的印象就是:当时嘴里吃的零食也不香了。小馋猫对汪老先生描绘的心向往之也仿佛回到了那个岁月。你也不能说汪老写的比舌尖上的中国还诱惑人,但是他写的东西就真的很实在,就仿佛感觉那小吃就在你面前,就是你邻里街坊常吃的东西。你兜里但凡有点零钱,都能去买一点,边走边吃。简简单单的满足,莫过于此。
  人都说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汪老先生可谓是二者兼顾的妙人。细细品味,便极易体会到汪老的老顽童之心。你说他童心童趣也好,你说他爱吃乐吃也罢。这么一个文坛大家,这么一本写满吃的散文,你舍得不看吗?
  这《人间有至味》,三“味”一体。有乐,赏玩草木鱼虫;有味,品味四方食事;有思,怀写故乡亲朋。汪老对美食的眷恋,除了舌尖与味蕾的痛快,笔下也如行云流水,将其对美食的记忆刻录进时光的书本里。在这富有滋味的文字里,仿佛能让人看到汪老坐在你面前用筷子戳出那流油的鸭蛋,耸动着鼻尖闭眼嗅空气中糖炒栗子那甜香气息的模样,又或是拿着冒着流油的手把肉在北方的寒冬里大快朵颐,酣畅淋漓间呼出的白气总能让人感叹:活在人世间,能尝得诸多美味,也算没白走一遭。
  也曾想,我童年时候的那些零食小吃,也快都逐渐销声匿迹了。仿佛没过去多久,可是我已从一个稚子长成了翩翩少女。为了体重,为了皮肤,很多很多喜欢吃的、想吃的,都不敢吃了。那童年想吃就吃的日子,似乎也消失不见了。是我长大了吗?是时代变化了吗?我寒假回到家里,我熟悉的那些路边小吃还是有卖的。我熟悉的那些人、那个地方,仿佛有了很大的变化,又仿佛从未变过。也快半年没回家了,在这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或许只有那几乎陪伴我长大的街边小吃,能让我回忆起一丝久违的温暖。故乡可见那份,情却又在何处酝酿呢?
  也仿佛在这个时候,我才真正知道了这个散文集为何如此出名。那埋藏在你记忆深处的家乡小吃,那承载了你童年的欢笑与满足的街边摊点,你舍得?你知道过去就是过去,没有人能回到过去。但是,当你再一次见到它的时候,你真的是会会心一笑的。你笑幼年的自己那么傻,你笑童年的玩伴那么单纯,你笑摆摊的大娘偷偷又给你多加了个卤蛋。笑着笑着,就酸涩了。从前粗枝大叶的你也仿佛看到了她新生的皱纹,那是岁月留下的痕迹。一代又一代的人老去,一代又一代的孩子长大成人。生命与死亡,轮回不息。从吃食到乡情,从皱纹到岁月,从轮回到新生。从你我到故乡。
  有故乡的人是幸运的。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们的故乡在哪里。他们父母那一代是有的,但是到了这一代代,很多人都把故乡弄丢了。城市化和移民剪断了无数人的记忆,他们是没有且不需要寻觅归途的人。
  故乡与很多人来说,像是必须要扔掉的裹脚布一样,仿佛不这样遗忘,他们就难以飞得更高,走得更远。但是,像我一样的人,若干年来却像一个遗老一样,总是沉浸在往事的泥潭中,在诗与酒之中,失魂落魄。
  也正在此刻,才领会到先生的大家气息。
  老先生写的是吃吗?不是的,那是对故乡的怀念,对亲人的思念,对家的温暖的久违啊!但是汪曾祺先生能被称为大家的另一点,就是它他能够从这种怀念中挣脱出来,用那恢宏幽默的口吻写着那人间至味。你说他不爱吃吗?不是的。你说他不怀念吗?不是的。他把他的思念都寄托在笔墨间,带我们这些少年人,嘴上流着口水,脑间回荡情思。
  一篇诗,一斗酒,一盏茶酥便是友。从家乡小吃到旧人旧事旧愁,能体味出这至真至美的人间滋味者,汪老可算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