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百合小说 > 穿越之夺良君 > 穿越之夺良君_分卷阅读_48
  李东户、赵百遥,当然还有秦良钧,都被她邀请到帐中涮火锅吃。切得薄薄的牛羊肉,在锅中一涮,立马就熟了。虽然没有香油,但是就打白口吃也是极爽。
  南方的辣椒跟北方的不一样,更带劲,在锅中翻滚着,把汤熬得极其有味。
  李东户塞了满嘴牛肉,咽下之后,满足的哈出一口白气,笑道:“赵容可真是收了个好徒弟,会打仗有智谋,还会弄吃的。爽啊!”
  封慕云擦了擦脑门上被辣出的细汗,嘴上谦虚一句,心里却是有些得意。想必现在剑南城内一定乱成一锅粥了吧?要不就出城痛痛快快的挨打,要不就等着士兵叛变吧!
  不过叛变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封慕云可是一手策划了古代版的奔跑吧兄弟,哦不,应该叫奔跑吧士兵!那白布上可是写着的,要拿着那张白布出城投降,才不杀。到时候撕的可不是名牌,是头颅了。
  攻城之战,攻心为上。这一计,不可谓不毒。
  李东户不接受她的谦虚,摇头晃脑的说道:“哎,太过谦虚可就是骄傲了啊。本帅是真的看好你,若不是赵容已经收你为徒了,我才不会放过你。”
  封慕云摸了摸鼻尖,羞涩的笑了笑,但眼神却是得意的朝秦良钧一挑。
  秦良钧本来不甚欢喜,因为明明可以过二人世界,但封慕云却要将李东户和赵百遥叫来一起。他是长安王,自然用不着刻意去结交别人,别人会求着去巴结他。封慕云可不行,所以他也理解封慕云的行为,只是没顺过气儿。
  他也不敢对着封慕云发脾气,否则封慕云很可能甩他一句“爱吃不吃”,他最后还是得屁颠屁颠跟着去吃。
  所以他只能自己生点闷气,埋头吃肉。但刚才看见封慕云的眼色,突然就想笑。这小女人还真是,明明被夸了心里高兴得不行,来跟自己炫耀,面上却还非要做出一副谦虚的样子。
  他是从心里高兴,封慕云肯把隐藏起来的小情绪展现在他面前,就说明他是不一样的。封慕云肯定也是喜欢自己的,秦良钧想着想着就笑了起来。
  其他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秦良钧身上,若不是有外人在,封慕云真想去摸摸他额头,这人莫不是烧坏了脑子?自己一个人在那乐什么呢。
  秦良钧注意到三人的目光,脸色一红,干笑一声,筷子伸进锅里,尴尬道:“吃肉,吃肉···”
  众人目光顺着看去,那双筷子夹了几次都只夹上几个辣椒,最后还是封慕云看不过眼了,从背后拿过盛肉的器皿,倒了些肉在锅里。
  “吃吧。”
  作者有话要说:珍爱作者,远离盗版!噢耶!
  章节目录 第29章 首领
  那日,蒙歌杀了十几个人立威,总算镇住了手底下蠢蠢欲动的士兵。但过了这么几天,来自大秦的骚扰不减,粮食却是越来越少。士兵们的伙食待遇从每日三餐,变成了两餐,甚至现在还会出现稀粥。
  有些人总时不时的紧紧衣服,里面藏着一张白布,有些人如鹰般的双眼时不时从自己同仁身上扫过,一种诡异的气氛弥漫在剑南城内。
  直到有一天,早上起来发现有几个士兵失踪,外面有秦军虎视眈眈肯定不可能跑出去,于是蒙歌下令全城搜索。直到在一户无人的农舍中搜出士兵的尸体,一看伤口,只有南诏士兵的大砍刀能一刀把骨头都劈成粉碎。
  蒙歌大怒,下令彻查,终于在军中揪出几个目光闪躲的汉子,一搜身,从怀中掉出一张染血的白布。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飘落的白布上,蒙歌脸上更是青白交替,最后大吼一声,砍下了几人的头颅,鲜血冲天而起。
  冷冷的扫视一眼周围的士兵,大多数都在蒙歌杀人般的目光中低下了头。蒙歌冷哼一声,将砍刀往腰上一别,甩下一句:“明日,出城迎敌!”
  细奴罗跟弋池对视一眼,跟上蒙歌离去的步伐。走了一段路,蒙歌终于停下脚步,两人也赶忙刹住脚。
  “让你们的亲兵都带上足够的粮食,其他的全煮了,让儿郎们吃个饱饭。”
  弋池忙应了,但马上回味出不对,迟疑的看了一眼蒙歌。
  蒙歌背着手,看了看天色,脸上却露出一丝凄惨之色:“让那些儿郎们去挡住秦军,咱们带着亲信往北跑,能跑多远跑多远。”
  弋池两人都沉默下来,良久,点了点头,一言不发的转身去安排了。
  封慕云舔了舔森白的牙齿,此时已经是她追击细奴罗的第四天了,直到她领命追击逃军的那一刻才知道李大帅的想法。
  用李大帅的话来说就是:“本帅就是要他们跑,他们跑到哪儿,咱们就追到哪儿。谁敢收留他们,就是叛徒!哪个部落敢收留,就杀光那个部落的人。本帅要告诉所有人,犯我大秦者,虽远必诛!”
  一番话,说得封慕云背脊直发凉,但她也很认同李大帅的这番话。我们做好事不留名的雷锋同志也说过:“对待同志要像春风般温暖,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于是,封慕云骑着一匹红马,噢不是,妲己是白色的,只是现在被血染红了。她骑着红色的妲己,已经蜕变成了一个合格的大秦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