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她想混吃等死(女尊np) > (七)春阳集
  借着腰酸背痛的劲儿,林湘在家里痛痛快快摸了两天鱼。
  第叁天日上叁竿,她从被窝里爬起来。前院书箱遍地,几乎无处落脚,胳膊条件反射酸起来,林湘默默移开眼,决定先不管它。
  准备开书店需要做的事情很多,而这一个……容她先逃避一会儿好了。
  除了手机上的开罗游戏,林湘并没有任何开店的经验,不懂就去学,比狗还狗的狗比上司在强迫她一个专业画纸片人一百年的小美工去学国画的风格时如此说道。
  话糙理不糙。林湘给自己打打气,戴上了专业打工人的面具,一边和寻书一起找人修缮装潢店面,一边抽出空闲,将帝京的书店一家家地逛过去,尽力做市场调研。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偷师这种事,她不大好意思让别家老板知道,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扮成买书的顾客,将书店转了又转,磨磨蹭蹭地挑两本比较感兴趣的,中途偷偷记下别家的布置陈设、书籍分区,以及顾客买书的偏好和最后的成交价格。
  这是一项比较考验记忆力的活儿,还好,林湘的脑瓜子还够用。
  当然,书籍的保养防潮、进货渠道,乃至店面的装修等等,内中的某些门道还是需要她亲自去问。
  到了这个时候,她就会说明自己的身份,做足不耻下问的小辈姿态,她的长相是那种不带攻击性的美,年纪又轻,问话时的语气再诚恳些,大部分店主都很乐意为她解答疑惑,但也免不了碰一鼻子灰的情况。
  白天出门调查市场、夜里回家在原主爹爹的牌位前讲几句进度,或得意或沮丧地诉说这一天的经历,这样的日子林湘过了小半月,然后,遇上了一件大事。
  已知,这是一个小说世界。虽然林湘无意掺合进去,离开了故事的主场林家,但是,这里还是一个小说世界。
  作为np小说,这本书男主自然多多益善,帝京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撞见某个男主的几率也是有的。
  这天,林湘照例去一家还没参观过的书店做调研,正在心里比较着这家店与他家的异同之处,权衡自己的开店选择时,冷不丁视野内拖过一尾月白的衣摆。
  林湘不大识货,只能从极佳的垂感和行步间缎面受光处显出的暗银缠枝花作出判断——这布料估计不便宜。
  这倒是件稀奇事。秀眉一挑,她心里暗奇:难得见高门的公子郎君抛头露面的。
  探店的脚步一顿,她不再往前。
  这里是女尊社会,虽说大街上四处可见男人走动不假,但多半都是穷苦人家出身,真正有身份的男子,轻易不能见得。为了不冒犯到人,她还是躲远点好。
  正想着该往哪儿回避,那片月白忽而转过木质的立架,蹁跹朝她步来。林湘低眉,退了一步,脊背贴靠在书架上。
  那公子越走越近,她即使低了头,也能瞥见那男子织锦穿金的下裳和坠在腰间叮咚轻鸣的环佩。他的仪态很好,一步一步,春衣扬起的弧度小而规律,脚步又轻盈极了,鞋履踏在木质地板上时几乎听不见响,让人一看便知这个儿郎的端庄与矜持。
  一小厮打扮的少年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大家闺秀原来是这个样子的。林湘有些感慨。
  上一辈子看87版《红楼梦》时,她曾哀叹现代社会怕再养不出金陵十二钗那种古典美人,没想到,这一世却亲眼见了一个。
  公子和她擦肩而过后,她才抬起眼,望着那道背影,思考着将其画成画后的风华。
  一遇上美人,她总有留于纸上的冲动。这类画她给元宵画过,也给小哥和他父亲画过,世上所有美好的东西,她都想让它们长长久久保存在画里。
  画这位必须得用国画的颜料与笔法,像她上辈子见过的仕女图一样。这公子现在从书架上取书的姿态就很好:面向玄黑的书架,身着月白流金的衣袍,头上戴着一顶遮面用的斗笠,覆面的白纱将他的侧颜勾出模糊而优美的线条,全身只剩拿着书册的苍白手指暴露在外。
  这个构图很完美。她想。
  眼看这位将书又放回架上,她也忙收回目光,把游散的遐思按在心里。
  这人的气质,总觉得有些眼熟。她若有所思。
  没等林湘想起这份熟悉感从何而来,被伙计通知有高门公子到来而特意跑来控场的书斋老板和对方搭上了话。
  “你们这儿可有新印的《春阳集》?”那公子问,声音清和舒缓,气息却有些发虚,仿佛久病之人。
  《春阳集》。
  听到这几个字眼,林湘忍不住又朝这位公子的方向看了过去。
  气质文雅、身形孱弱、出身高贵,还知道《春阳集》,这这这莫非是男主之一的尚黎光?
  林湘激动万分。
  《凤游异世》是她出车祸不久前看的,因此,林湘对这本书的印象还很清晰,坦白来说,这本书的主要角色塑造得都很不错,她没有一个讨厌,尚黎光就是其中之一——
  尚黎光出身名门,母家世代清流雅望,因为生来体弱多病,母亲便不拘着他学闺阁儿郎的技艺和取悦妻主的手段,而是任他自由生长。
  他翻遍家中藏书,学韬略、赋诗词,天资卓越,智谋超群,若论起经史子集、治国之策,就连家中读书取仕的姊妹也比不得他。
  然而,这世道对男子多轻贱,认为他们除了助女人怀孕、在房事上取悦女人外别无他用,他母亲便时常替他感叹:若托为女儿身,阿黎必可名留青史、功盖一世,可惜,可惜。
  可怜生为男儿郎。家里的长者和平辈皆那么看他。只有尚黎光不肯认命,他固执地认为——即便身为男儿,他也能在这世道中搏出一边天来。
  因此,在觉察女主身负皇家血脉后,他便当机立断,选择与女主合作,凭借自身的智谋与眼见,屡献谏言,为女主林沅执掌皇权出了不少的力。林沅称帝后,他亦不贪恋情爱,未入后宫,反而以手握重权的男官之姿辅佐在侧。
  林湘虽然没什么远大志向,但是,她对这种心存鸿鹄之志、甘愿逆时代而行的大佬打心眼里敬佩。
  “《春阳集》?”书店老板一愣,“不知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几个无名小卒游春行乐所结的诗集罢了,不是什么重要之物。”尚黎光微微摇首。他将情绪掩饰得太好,若不是看书时的上帝视角,林湘很难相信,他此刻居然是失落的。
  “劳烦先生亲自过问此事,奴不多打扰了,告辞。”周全做足礼数,他转身欲走。
  “等一下!”
  看了好半天戏的林湘按耐不住了,忙伸出尔康手阻止,她有些激动,连眸光也跟着明明闪闪:
  “公子若是想找此书,可往闲文斋一趟。前日我去闲文斋买书之时,曾见过那本诗集。”
  身为一个开篇即死的工具人,没想到她还能给自己加戏,真刺激。好吧,开玩笑的,林湘只是不忍心让对方一次次失落而回,这种边边角角的小剧情,修改掉也没什么吧?
  古时的文人去哪儿玩都要吟诗写文,那群高门小姐也是。早春时节,一群贵族小姐呼啦啦跑去附近的山上游春行乐,宴上结了一本《春阳集》,哪怕都是些为赋新词的俗句,也耗资去刻印刊售。
  尚黎光的一位姐姐宴上吃醉了酒,把弟弟在家时闲赋的一首诗念了两句,众人叫好之际,她不想占功,又怕毁了弟弟的闺誉,只推说是一落魄文人所作。结诗集时,这首诗也跟着刊印了出来。
  林湘看书时见尚黎光对林沅提过,得知此事后,他找了许多家书店,失落了一次又一次,才买下一册被放进书堆里无人问津的诗集。翻到他写的那一首时,喜悦感和不满足同时裹挟了他。喜悦于他的诗作能被世人看到,不满足于只能借他人的名字将诗句流传。
  他要让时人、让史书、让后世都记住他。
  任谁也想不到,尚黎光端庄矜贵、羸弱知礼,堪称高门公子典范的皮囊下,却有着最出格、最离经叛道的思想。
  小说这一段的氛围渲染得很到位,文字也好,所以林湘到现在还记得尚黎光和《春阳集》的故事。
  斗笠微微晃动,尚黎光看向突然出声提醒他的姑娘。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子,看打扮还没行过簪礼,身上的衣料虽好,剪裁却是不时兴的旧款式,打扮也很简单,一头长发只随意地在右耳边编成粗辫,尾端系了一条墨绿短巾。
  他家叁姐惯爱结交天下名士,若宴饮时有这样一位外表疏放不羁的女郎在,回来定会和他提及。
  她不是去游春的小姐之一。
  判明了她的身份,尚黎光放下了心,缓缓问:“女君知道这本诗集?”
  “嗯,家里有一本,看了一点点。”林湘点头。
  “那,女君是否有喜欢的诗作呢?”仍是平静的语调。但隔着一层白纱,林湘仿佛感受到了他期盼又灼热的目光。她知道,对方渴望得到她的肯定。
  “我对诗词一窍不通的。”咳了一声,林湘藏在衣袖里的手指攥起来,瞄了尚黎光一眼,她本想把对方的诗背出一句让他开心一下,但越紧张大脑越空无一物,林湘又不爱撒谎,索性只憋出两个字来,“抱歉。”
  耳边似乎飘来一声叹息。
  林湘一下僵在了原地。这叹声实在太轻,近乎无礼地直视对方斗笠后的模糊容颜,她试图弄清那叹息声是出自她的臆想,还是真的真实存在。可白雾一样的薄纱似乎让情绪也跟着影影卓卓起来,她半点辨不出对方此时的喜怒。
  尚黎光这样骄傲自矜其才的人,在听到自己的诗作被人看过就忘后,该是什么心情?
  “女君不必道歉,是奴逾距了,一本不打紧的诗集而已,奴不该问女君这些边角小事。”
  虚悬的声线甚至还坚实了一些。
  等下次见面,我肯定会告诉你答案。林湘本想保证一番,话至喉头,看着这位端庄文雅、有礼有度的高门公子,那些个保证又尽数咽了回去。
  哪来那么多下次,萍水之逢,能遇见这一次,已是有缘。
  尚黎光冷静地和面前的姑娘道别,步履如常走出书店,上了自家的马车。取下锥帽,他阖目休息了一会儿,突然捂住嘴,重重地咳了起来。
  他咳得那样用力,那样不顾仪态,连挺直的脊背也弯了下来,整个人缩成一团,像是要把五脏六腑连同自小压抑不得发的心情全都呕吐出来。
  小厮余音忙从怀里掏出一瓶药丸,倒出来喂给他几颗,轻拍他的脊背,直到尚黎光坐直了身子,平息了咳嗽,用手绢拭了秽物和唾液,再漱过了口,余音才敢小心翼翼地劝:
  “公子,我们回家罢?”
  “不,”抚平衣衫上的褶皱,尚黎光又变回那个世家公子的标杆,只有咳得发哑的嗓音还残有一星方才的狼狈。
  “让车夫去闲文斋。”他说。
  *书店的事情我瞎编了不少。事实上,古代的书籍很贵,寻常人家想看书都是手抄,参考《送东阳马生序》。这是架空文,我把古代的繁荣度调高了,就当这世界造纸术印刷术十分发达吧。
  又,这章修改较少,本来的内容我就很满意。只在尚黎光的态度上调正了些,更贴他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