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灵异玄幻 > 仙狐 > 仙狐 第2节
  幽神法需要牺牲两名真气境,又或者二阶以上新法修为的人才能炼成……
  开始,还是我们狩猎其他人。
  狩猎那些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加入太平天兵的强者。
  后来,就演变成了内乱……
  那是一段惨痛的历史。
  时移世易,物是人非!
  一切老古董,老腐朽,都该被扫入垃圾堆。
  这个世界,这个国家,要换新天。
  1975年1月24日,晴,宜嫁娶!
  参加了两位老朋友的婚礼。
  实际上,是一个老朋友的婚礼,只有新娘是我的老朋友,新郎我认识,却并不算熟,也权当他是个朋友吧。
  两个人加起来快五百岁了,年轻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对方,闹翻了也不知道多少次,现在都老的不能看了,才终于决定在一起。
  来参加的老朋友,算上我一共有五位,我们互相间都有三四十年没见了。
  大家都很嗟吁。
  1978年8月4日,晴,不宜出门,不宜访友!
  今天接到了两位老朋友的讣告……
  三年前,刚刚参加过他们两人的婚,小有难过,身体的缘故,没去参加葬礼。
  我其实是担心,他们两口子拿我炼幽神法。
  寿命殆尽的老朋友们,越发的疯狂了啊。
  1978年7月10日,晴,不宜访友!
  我发出的一封书信,没有得到回应,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位朋友的消息。
  当然,我相信世界上还是有同类的。
  老一代人在故去,新的修行者在诞生。
  这个国家有一种叫做人口普查的东西,每次人口普查都会不见了一批百岁老人。
  有一种学术观点认为,很多一百多岁的老人都是因为户口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虚假信息。
  我相信,那些百岁老人要是都“见了”,真不是什么好事儿,里头不知道参杂了多少“异类”。
  这个国家不久前,宣布要开始第四次人口普查。
  也许今年,也许明年,就会再有一波百岁老人消失潮。
  因为这个政策和户口的普及,我每隔一段时日,就要更换身份。
  我原来的身份再不能使用下去了。
  我的肉身也不能再使用下去了。
  我已经挑选好了全新的身份。
  一个中考数学只有31分,却立志想要赚大钱,发大财,让全天下打工人都走向九九六幸福人生的少年!
  好像姓马!
  1980年1月6日,阴,有风,下午可能有暴雨,不宜转世。
  转世出问题了。
  我只能短暂保持清醒,这个世界的天地元气,又浓郁起来,杂气并没有消退,也越发的浓郁……
  杂气增长的速度,比天地元气要快至少五十倍。
  已经有不经过任何修炼,自然觉醒超卓能力的人了,这特么就离谱,古代可没有这种人。
  嗯,上古时代,倒是有这种存在,所谓天生神人,以及各种的珍禽异兽,就是不须修炼,天然有种种神奇伟力。
  我没有经历过那种时代,我才几百岁,那都是几万年前的事儿了。
  我能使用一部分古老的法术了,新法修行也有两门突破了三阶。
  这点进步,不足以延长寿命,还是得转世……
  1980年12月25日,仍旧暴雨,宜转世。
  再次转世成功了。
  上次转世失败,我痛定思痛,改变了转世的方式,这一次从胚胎开始。
  转世的损耗太大,必须要陷入沉睡,十岁前无法觉醒,只能做个普通的孩子。
  我很确定,地球上的灵气复苏了。
  杂气……也浓郁到了可怕的地步。
  很多老朋友,应该也会归来吧。
  暂时不会有日记了。
  □□□□□□□□□□□□□□□
  胡欢拎着垃圾袋,走出了家门,根本连看也不多看一眼,随手轻轻一送,垃圾袋就轻飘飘的飞向了街对面的垃圾箱。
  垃圾袋在空中解体,自动干湿分离,分别落入不同的垃圾箱,准确的令人咂舌,力度恰到好处,完美符合二十几年后才会颁布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今年是1993年,胡欢十二岁,东南林业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一年级就读。
  他除了宅一点,跟同龄人没有任何不同。
  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总被脑海中莫名出现的记忆碎片困扰。
  这些支离破碎的记忆里,他是一头狐狸……小公狐狸!
  小狐狸也就罢了。
  他还有经常被人撸的记忆,画风很不对劲,狐狸又不是猫?
  被撸也就罢了,他还要经常被迫cos,从饱学书生,俊俏书童,风骚墨客,到投行大佬,职业经理人,英语老师,人民富豪……无所不包。
  这尼玛就很离谱。
  灰常离谱。
  第二章、末日提前
  今年是1993年。
  这一年的一月一号。
  捷克斯洛伐克正式分裂为捷克和斯洛伐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施行。
  香港星光唱片公司成立。
  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正式开播。
  cctv-2定位为“以经济为主的综合频道”,频道名称定为“经济·综合频道”
  深圳市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和龙岗区……
  这一切都跟胡欢这个初中生没有任何关系。
  他现在最犯愁的事儿,就是怀疑自己有病,还是很严重的精神病。精神病这种疾病,一般人得上了就治不好,非常令人糟心。
  胡欢除了脑子里,总是莫名出现各种匪夷所思的记忆碎片,最近还经常感应到有人……或者说某个东西在呼唤自己。
  活像是他有一个失散多年的童养媳。
  胡欢扔掉了垃圾,把双手插在裤袋,有些茫然。
  他父亲是个赌鬼,开赌场的那种赌鬼。
  母亲是非典型小太妹,十三岁的时候,就能拎着片刀跟两个彪形大汉对砍,还把对方砍的浑身是血,从街头追撵到街尾。
  任何小孩出生在这种乱七八糟的家庭都是一场原生的悲剧,何况他还是一个才十二岁,就怀疑自己得了精神病的少年!
  未来的人生可咋整?
  这个年代的中国,网络还未普及,网吧还未出现,电子游戏厅才是民用儿童娱乐的主流,可家里根本没有这份零花钱给他。
  胡欢没钱去打游戏,可也不想回家。
  “这不是欢欢吗?”
  “怎么!”
  “想找个乐子玩吗?”
  三个二十几岁一身流里流气的打扮的青年,见到胡欢显得格外热情。
  胡欢扭身就走,他可不想沾染这几个家伙。
  这三个青年经常出没于家里的赌场,典型的不是好人。
  为首的青年见胡欢不愿意搭理他们,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显得有些得意,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得意什么,就是觉得能够让胡欢扭头就逃,是件挺有面子事儿。
  “欢欢,别走啊!”
  “就是,跟哥们一起耍耍。”
  “带你去见识一下花花世界。”
  在三个青年的起哄中,胡欢走的更快了,他对”欢欢”这个绰号深恶痛绝,没人会喜欢听起来像一条狗的名字的绰号。
  他没走多远,就被七八个高中生给拦了去路,领头的一个又高又壮,颊生横肉,一脸狞笑的问道:“道林哥跟你说话呢?你怎么这么没规矩?”
  三个青年的脸,就像是开了染缸,一起变了颜色,为首的那个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干过份的事儿!”
  又高又壮,颊生横肉高中生,还以为这是对自己的鼓励,得意的一笑,说道:“道林哥可是真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