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灵异玄幻 > 仙狐 > 仙狐 第134节
  “快点来救我。”
  “看在我也是莫斯提马大人的马仔份上。”
  胡欢也料想不到,贝拉斯克斯把姿态放至这么低,他揉了揉额头,让自己睡意消散一些,直接启动了油箱见底的灵力,催动了a+级的速度,直奔贝拉斯克斯住的酒店。
  贝拉斯克斯给胡欢打了电话,略略心安,急忙叫人送来咖啡,牛奶,各种美食儿。
  尽管他的手下很奇怪,贝拉斯克斯大人怎么忽然想要回味人生了,平时他也不吃这些玩意儿,但还是高效率的把事儿办妥帖。
  白霓裳拿了咖啡,小口的喝了一点,眼睛顿时就是一亮,又尝尝牛奶,直接就倒掉了。
  倒是几种美食让她很满意,就那么蜷缩在沙发上,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胡欢在十几分钟后,赶到了酒店,立刻就有得了贝拉斯克斯吩咐的不死神教人员,把他请到了房间里。
  白霓裳见到胡欢,眼睛瞪的溜溜圆,比见到好吃的还要亮,直接就从沙发上扑起来,扎到了胡欢怀里。
  胡欢一面抚摸白霓裳的后背,一面给她附着上一道梦境之丝,问道:“你怎么找过来的?”
  白霓裳趴在胡欢的怀里,小声说道:“我在贝叔身上留了一道气息,所以只要五逾阇那之内,我都能够找到他。”
  胡欢感觉有点不妙,问了一句:“逾阇那?”
  白霓裳给胡欢解释了一堆,胡欢总算是换算明白,一逾阇那大概相当于八十公里,换句话说四百功力之内,贝拉斯克斯就好像是秃子头上的电灯泡,整个球都是高光。
  其实胡欢并不是想知道,什么是逾阇那,他很快就把话题绕到了,自己关心的问题上,问道:“我身上也有你的气息?”
  白霓裳拼命的点了点头,胡欢就只觉得脑门轰轰响,他催动了几近枯竭的灵力,搜了一下全身,又开启灵识扫了一遍。
  老公狐狸很确定,因为自己的等级实在太低,无法找出来白霓裳附着的气息,更不要说驱除了。
  不过胡欢毕竟有七百年的智慧,故作色变,说道:“若是你哥哥也给我们留下气息,我们岂不是逃不掉了?”
  白霓裳很有些小得意的说道:“这是我天生异能,我哥哥不会。”
  胡欢并不是想听这个答案,他是希望白霓裳介绍一下,如何找到这一股气息,又如何驱除。
  只要白霓裳当着他的面,施展这种手段,胡欢就有信心破解其中的奥妙。
  但白霓裳说白帝蜀不会,自然也不会给他演示,怎么找到那一缕气息,又如何驱除了。
  胡欢扭头对贝拉斯克斯说道:“这小妞在我们俩身上,种下了一缕灵机,两千公里之内都能轻易找到。”
  “你就认命吧!”
  胡欢故意多说了一千多公里,想要彻底打消贝拉斯克斯的侥幸心态。毕竟地球也没多大,两千公里的感知距离,老骨头除非逃去月球,不然躲去哪里都会被找出来。
  骨妖贝拉斯克斯全身骨头,都发出咯咯咔咔的声音,颤声问道:“这是真的?”
  胡欢点了点头,贝拉斯克斯顿时就相信了,只觉得欲悲无泪,他是真没有泪腺。
  想哭都哭不出来,是何等难过的事儿?
  胡欢废了一点事儿,总算是把白霓裳从身上弄了下来,他是真有点困,坐在沙发上就闭上了眼睛,想要清一清脑子。
  白霓裳看着胡欢的脸,小心翼翼的瞧了一会儿,忍不住说道:“他生的可真好看。”
  “第一次见的时候,还觉得不咋样,但看的久了,就会发现他这个人真的很不错,各种不错。”
  贝拉斯克斯站在房间里,进退维谷,他想要离开,真不敢,想要留下,又觉得脑门太亮。
  老巫师在骨笛里转圈圈,他整个人都麻酥酥,这日子也太刺激了,没事儿就在五阶大佬手里打转,换个活的四阶,这会儿怕是要得心脏病。
  老巫师也蛮同情骨妖贝拉斯克斯,这特么就是所谓的猩猩戏狒狒,两人都不是人,又都是被同一只狐狸坑,应该有共同语言。
  骨妖贝拉斯克斯呆了一会儿,见胡欢是真睡了,白霓裳依偎在老公狐狸的身边,表情恬静,悄悄退出了房间,打了几个电话,当他听到电话的另外一头响起莫斯提马的声音,忽然就有一种见到父亲的感觉。
  骨妖贝拉斯克斯低声说道:“莫斯提马大人,我现在身边有一头五阶异妖。”
  莫斯提马立刻就把电话挂了。
  贝拉斯克斯就好像被父亲卖给有钱人家的小厮,心里凉了也好一会儿,又把电话打了过去。
  莫斯提马居然还接了,劈头盖脸的就问了一句:“男的那头,还是女的那头?”
  贝拉斯克斯答道:“是女的,正在跟胡欢一起睡觉。”
  莫斯提马听得如此虎狼之词,这头凶灵忍不住咂了咂嘴,说道:“他倒是跟当年一样不挑口,还酷爱睡实力强悍的女性。”
  贝拉斯克斯知道莫斯提马误会了,他说的不是那个睡,但这会儿也没心情解释,毕竟胡欢究竟怎么睡五阶异妖,跟他有个屁的关系?
  他打电话给莫斯提马是为了求救,不是为了输出八卦。
  贝拉斯克斯低声问道:“我该怎么才能逃走?据胡先生说,那个五阶小妞把气息锁定了我们两个,两千公里之内有效,随时可以找到我们。”
  莫斯提马可比骨妖贝拉斯克斯有见识多了,心道:“胡欢就是忽悠你,我们虽然当年没人能晋升五阶,但五阶绝对没有那个能耐,最多也就五百公里。”
  但莫斯提马也不会跟贝拉斯克斯解释,他暗暗思忖了一会儿,说道:“胡欢怎么说?”
  贝拉斯克斯说道:“他让我认命。”
  莫斯提马笑了一声,说道:“能让这头老公狐狸说这句话可不容易。”
  “他既然说了,让你认命,你就认命吧。他这人……说话非常有准。”
  “我还有事儿,今天午夜的班机回南美,你等你回来,随时来找我。”
  莫斯提马爽快的挂了电话。
  贝拉斯克斯急忙再打过去,但却只有盲音,再也打不通了。
  他心头发寒,他倒是想回去南美,但怎么可能回得去?
  贝拉斯克斯大大的后悔,打定了主意,此番要是能活着回去,就再也不离开南美,不死神教的老巢了。
  外面太特么的危险了。
  白帝蜀飘在京城的上空,鸟瞰大地,无数古老的建筑尽收眼底。
  他灵识全开,一遍又一遍的搜索整个北京城,但就是找不到胡欢和自己的小妹。
  “可恶!距离不够,我就找不到人。”
  “那个混蛋一定忽悠了小妹,两人分头逃走,这会儿说不定已经汇合到了一起。”
  “他跟小妹在一起……”
  “特么不能再想了,感觉血管要爆。”
  白帝蜀是没接到贝拉斯克斯的电话,若是他能听到贝拉斯克斯跟莫斯提马的那句:“……女的,正在跟胡欢一起睡觉。”
  这头五阶异妖绝对有屠了整个华盛顿的冲动。
  白帝蜀拿起一本看图识字中班的教材,又拿出新华字典,开始对照文字,他身边还飘了一张美国地图,上面画了无数的圈圈叉叉,其中重点画了八个圈十个叉的地方,现实里有一座很有名的白色建筑。
  白帝蜀还真就相信了胡欢的鬼话。
  “怎么他们这边的语言如此复杂,而且还分好多种?这座城市和那个小子的老家,说的居然还不是同一种语言。”
  胡欢睡梦之中,身不由己的飘飘荡荡,闯入了一座宛如仙境的世界。
  一座辽阔有数百里的大城,城中无数建筑,气象雄魄,城中居民大多步行,但也有甚多居民双脚飘荡,身不沾地,宛如神话中人。
  巨城之外是无数的异妖,漫山遍野,数不胜数,其中甚多异妖气息之强烈,犹在白家兄妹之上。
  天地间元气翻滚,灵力如潮,胡欢一身的修为尽数恢复,周围雷电缭绕,水火交织,似乎正在跟极强大的敌人在战斗。
  久违的强大力量,数百年未曾运转的玄天变化术,纵情肆意的强大法术,都让胡欢有一种阔别已久的畅快。
  这真是何等畅快?
  白霓裳伏在胡欢的身边,也微微有些困了,她恍惚之中,似乎胡欢跟着她回到了优禅尼城,两人在大街上纵情嬉戏,骑乘白象,四处游玩。
  白霓裳小声的呢喃了一句:“裳裳好想回家!”
  第三十八章、黄雀失手
  胡欢揉了揉眼睛,清醒了好一会儿,才记得自己在贝拉斯克斯的房间里睡着了。
  白霓裳趴在他身上,也睡的蜷缩成一小团,小手抓着他的衣襟,攥的紧紧的。
  胡欢稍稍定神,暗忖道:“我是因为梦境之丝,进入了裳裳的梦中吗?”
  “梦境中的景象,必然是白霓裳的家乡。”
  “她不是异妖,亦给我们一样是人,只是种族不同,生相不一,血脉有异,但都是拥有智慧,创出文明的人类。”
  “那一方世界也有无数异妖肆虐,而且还有强横犹在五阶之上的异妖,地球上根本没有力量能够抗衡。”
  “也不知道他们兄妹怎么就到了这边……”
  胡欢突然就又想起了自己的主人,他不知道自己主人是否也在那一方世界,也不知道那一方世界,是否就是灵空天域?
  一股蓦然的惆怅涌上心头。
  胡欢伸手轻轻摩挲了一下,白霓裳吹弹可破的俏脸,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当年他也是这么被主人捡到,一直都得主人庇护,后来主人飞升,就剩他一头小狐,孤苦伶仃,也是惶恐不安,只想把自己藏起来。
  从一头惶恐的小狐,成长为太平天兵的十三元老,纵横诸国,凭着绝世智慧,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其间也不知道有多少辛酸苦辣,多少艰难险阻。
  胡欢感应了一下体内,肉身和精神上的疲倦,已经尽数恢复,但灵力恢复却不多,只恢复了两三成。
  他左顾无人,便随手取了一个小葫芦,这种储物葫芦他身边有多,就算给莫斯提马一口,也还有备用。
  胡欢轻轻饮了一口灵泉之水,缓缓运转体内的灵力,丹田中的虚冥火环蓦然浮现,吞了这口灵泉之水,反哺出死死灵力。
  只是顷刻间,胡欢就恢复了大半灵力。
  他喝了两三口,灵力就已经补满,甚至稍稍有一丝增益。
  灵泉之水的确能提高修为,但也不是喝多少增长多少,一个职业者一天修炼,能够提升的灵力假设为一,痛饮灵泉之水,就可以把提升的灵力增幅为一二十。
  比正常修炼速度快十倍以上,但若是过了这个限度,再饮用灵泉之水就是浪费了,若是喝的太多,引发灵力反噬,或者形成局部的灵力风暴,不仅仅是有害,甚至会有异变危机。
  胡欢恢复了灵力,就把小葫芦收了起来,他瞧了一眼窗外,此时天还没亮,只是蒙蒙。
  胡欢开启了灵识,老巫师的嚎叫顿时在脑海中回荡,久久不绝。
  “欢欢,救我。”
  胡欢脸色漆黑,骂道:“我最讨厌有人叫我欢欢,你再叫一句,我就告诉白霓裳怎么进入骨笛的法子。”
  老巫师还未回应,白霓裳翻了个身,睁开了双眼,见到胡欢还在身边,叫了一声:“欢欢,我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