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百合小说 > 纳米百合缘 (GL) > 第九十二缘 - 放逐
  放逐
  我拋掉高薪厚职豪宅跑车,隻身来到日本流浪,已经一年。
  我折磨着自己的躯体,藉此救赎自己的灵魂。
  虽然这等如缘木求鱼。
  ----无论我承受多少苦楚,也无法抵偿我对她们所造成的伤害。
  对,是她们,我的两个女人,曾经的。
  网上流行一句说话:「如果你同时爱上了两个人,请选择第二个。因为如果你真的爱第一个,就不会爱上第二个。」
  这话听起来有理,却不是唯一的答案。
  有一首老歌:「别了她,原为了你,留住爱亦留住罪,然而伴你的心今已碎,却有她,在梦里......」
  我与璇相识于微时。
  那时候,我大学刚毕业,空有理想,不肯妥协,找工作自然处处碰壁。
  我不愿听家人囉嗦,一个人赌气搬了出来,租住百来呎的劏房,一包香烟,两个方便麵,整天敲着键盘,发洩对社会的不满。
  璇就住在我隔壁。
  我俩同时被业主追租,竟是相逢恨晚。
  两个愤青碰上了,居然起了奇妙的化学作用----我们深爱对方,不愿对方吃苦,甘心放下身段,从低做起。
  所谓「万事起头难」,原来只要肯踏出第一步,前路逺没有我们想像中难走。
  我们努力拼搏着,互励互勉,日子平凡充实甜蜜。
  转眼十年过去,努力加上运气,我们拥有了自己的房子、车子、现款。
  但我俩开始忘了初心,渐行渐远。
  我们没有吵架,却是更叫人窒息的无言以对。
  我尝试作出改变,但得不到回应。
  我犹如荒漠中的迷途者,疲乏、无望、走一步算一步。
  以为这軰子便要这样寂寂过去了,谁知道,上天安排了兰在我生命出现。
  兰与璇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璇独立、坚毅、可靠,是绝佳的战友。兰温驯、宽容、柔情似水,是窝心的伴侣。
  无耻之极的我向兰隐瞒了已婚的事实,向她展开热烈的追求。
  在捕获她的真心后,才吶吶地坦白自己不是自由身。
  兰震惊极,马上跟我分手。
  我跪在地上求她原谅。
  兰禁不住我的苦苦哀求,答应给我机会。
  卑鄙的我却採取了「拖」字诀。
  ----我既贪恋兰的温柔,也捨不得璇的照顾。
  我週旋于两个女人之间,虽说是享尽齐人之福,却也受尽了良心责备。
  不到半年,璇发现了真相。
  她居然说「物先腐而后虫生」,我有外遇不能只怪我一人,她自己也要承担部份责任----只要我肯和外面的人一刀两断,她可以既往不咎,大家从新开始。
  想不到一向骄傲自负的璇竟愿意这样委屈求全,我深受感动,便跑去找兰摊牌。
  兰抱着我的大腿悲哭----她说对我的感情已经深入骨髓,她不能想像失去我的日子。
  我只想一头撞死----只因一时衝动,竟伤害了两个无辜的女人。
  我完全无法面对自己,面对她们,只好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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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火车站的墙角里,啃着冷硬的麵包,喝着辛辣的烧酒。
  有旅客走过,把硬幤拋在我面前。
  我咒骂着,把硬币用力掷回去----我不是乞丐,不接受施捨。
  那人吃了一惊,走回来,强迫我抬起头----「终于给我找到你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