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灵异玄幻 > 我真的长生不老 > 我真的长生不老 第618节
  第九百二十七章 陶罐里绽放的善之花
  超哥的名字叫于超,如果他知道刘长安认为他是菜霸,那是一定不愿意承认的。
  于超认为自己是生意人,经营着一家蔬菜公司。
  菜市场的经营户都是蔬菜公司的股东,于超和他的兄弟们则是占了干股。
  蔬菜公司每年的利润,于超等人提取百分之四十作为管理费,在扣除日常开支等等,剩下的利润再分给经营户,这很合理吧?
  如果亏本了,那当然是菜市场的经营户们负责,不是他们不好好卖菜,能亏损吗?
  最近于超倒是收到风声,有人让他低调点,说时代不同了,万一事情闹到网上,舆论一发酵,像他这样的行当,很容易引起上面的关注,然后一锅端了。
  于超却不以为然,菜市场这地方离民生太近,离网络却有点远……毕竟那些整天在网上哔哔的人,大多数都是点外卖吃,一年到头都来不了一两次菜市场。
  他倒是知道,五年前……不,过完年了,那是六年前的事了,20……2012年,马王堆那边的菜霸团伙有41个人被抓,于超当时也低调了一阵子,但他深知那伙人活该,太嚣张太不给其他人活路了。
  于超就很有智慧,看他今天的行事虽然张扬,却有分寸,他又没有当众把那女人的爪子骨踩碎,老实人都这样,只要还给她一点点生路,没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基本就不会闹出啥事来。
  于超走了一段路,随手把那袋子辣椒丢到了垃圾桶里,一个收废品的老头瞧着了,急忙过去翻捡,瞧着是挺好的辣椒,顿时乐开了花。
  看到这一幕,于超笑了笑,他想起了自己刚刚离开老家,来到郡沙时的情景。
  老家到处都是爬不完的山,穷乡僻壤,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的于超,被眼前的繁华惊呆了,当时他就下定决心,就算是捡垃圾也要留在郡沙。
  如今他当然能够留在郡沙,却也不需要捡垃圾,还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于超继续往前走,志得意满地看着路过的一家复印店。
  复印店的老板对他露出了笑容,隔着过道点了点头,在很多人眼里,于超还是个“能人”,尤其是他的老乡们。
  巅峰时期,全国百分之八十的复印店都是于超的老乡们开的,即便是现在这个占比依然很高。
  他们都来自湘南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县城——旧化。
  名不见经传是放在全国范围内说的,毕竟国家这么大,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名胜,产地优势等等。
  像刘长安这样的人,对旧化印象深刻的地方便是那里的熏腊制品,还有做菜喜欢放山胡椒油。
  当地山多湿气重,食物保存不易,就非常需要山胡椒油这种气味浓重,并且火气旺盛的调料,驱赶寒气和掩盖食物中容易滋生的异味。
  于超当年离开旧化,就是老乡带出来准备在复印店这一行业干活的。
  当年内地哪哪都穷,外出打工几乎是青壮年谋生的首选,现在那批四五十岁的生意人,很多都是在沿海打工,学了手艺或者积累了资本,再自己闯荡出来的。
  这些早年外出打工的人,和现在在穷士康等地方进厂的人,是截然不同的。
  早年打工的这些人,学到了东西,有了一点基础或者门路,往往都会从老家带人出来,一起闯荡和发展。
  整个旧化在国内复印店的垄断地位,就是这么老乡带老乡发展起来的,便是最朴素的“先富带动后富”的典型现象。
  现在很多年轻人不理解“老乡”的重要性,多半只是因为当年的那批老乡,已经在外地扎根了,能带出去的都带出去了,再成长起来的年轻人,要么是不愿意那么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学徒零工做起,要么就是断了联系。
  于超原本也应该开复印店的,只是他心思野,不愿意窝在那小小的店面里挨着,想赚快钱,大钱,容易钱。
  总之,现在于超人到中年,已经当起了大哥,也从老家带了人进蔬菜公司,有的人不愿意干回老家传扬了于超的恶名,倒是让更多人觉得于超在郡沙有个人物了。
  目前的于超,志得意满,哼着湘南花鼓戏名曲《刘海砍樵》回到了自己的地盘,他在楼市起来前“低价”“买”下了这栋原来的农贸市场大楼,现在这地方值多少钱?足够于超退出蔬菜公司以后成为亿万富翁。
  蔬菜公司的很多业务,都在这栋四层楼的农贸市场大楼底下进行,为了方便行事,于超禁止周围的其他商户和个人安装摄像头,只准蔬菜公司的“保安”部门在关键位置安装监控。
  刘长安跟着于超,看到了“富裕蔬菜公司”的招牌,招牌只是简单的塑料布上印着几个字,还有几个破洞可以看到里面的灯管,整栋楼只有这一个公司充分说明了它的实力,这招牌却也体现了公司管理层务实的风格,让人生出信任和想要合作干事的积极性。
  楼下停着几辆厢式货车,还有几辆似乎是摊贩的车子从冷藏库里驶出来,来来回回走动,穿着保安制服的几个人,似乎还兼职入库出库的管理检查。
  于超从那里走过去,遇到他的人无不恭恭敬敬地叫一声“超哥”,看到一个陪着笑脸的瘸腿摊贩,于超把嘴里咬着的牙签吐掉,笑道:“瘸子,你也一把年纪,该享福了,我听说你儿子准备接你去京城享福……要不这样,你就别干了,我找人接你的摊子。”
  瘸腿摊贩闻言大惊失色,连忙拱手恳求,“超哥,超爷,你可千万别……我儿子还在读研究生,哪能接我去享福啊,这摊子可是我全家的命根子。”
  “命根子?”于超哈哈大笑,踢了瘸子的裤裆一下,“你命根子不在这里吗?怎么,拿去换摊子了啊……我听说你这摊子是接手那李姑婆的,原来你是卖身换的摊子?”
  周围的人哈哈大笑,瘸子尴尬地讪笑,微微佝偻着身体,却也不敢说什么。
  于超又踢了瘸子一脚,心情愉快地上楼去了,他就是这么平易近人,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份地位而摆架子,依然和底下人开着玩笑打成一片。
  倒是于超走后,那几个蔬菜公司的人,又围着瘸子捉弄了一番,把他身上的槟榔和烟搜刮一空,才放他的车离开。
  刘长安看着这一幕,这个摊贩的衣着普通甚至有些破旧,槟榔和烟却不错……看来是早就有所准备,估计不拿这些在身上,就不止是戏弄,会有各种刁难甚至殴打。
  找到了于超的老巢,刘长安便走到另外一个路口,没等几分钟,李洪芳停好车走过来,颇有些兴奋地看着刘长安,“刘哥,今天我们是要杀人全家吗?”
  “那你兴奋什么?”李洪芳的反应总是这么不对劲,刘长安皱了皱眉,杀人这件事情很稀疏平常,但是听到要杀人就兴奋,那显然就有点心理变态,属于犯罪型人格,应该电一电矫正一下。
  杨永信的那种电,而不是让她酥麻的电一下,考虑到有些人脑子不正常,有必要说明清楚。
  “您虽然看似凶残暴虐,但其实只是以暴治暴,以恶制恶。在这清白难辨,善恶难分,罪孽难惩的时代,这何尝不是一种人们翘首以盼的公平和正义?”
  “你要杀的人,必是该死之人,必有正义得到伸张,罪恶得到惩罚。我兴奋,只是因为看到你把恶行埋入了陶罐,绽放的却是人间正道的光芒。”李洪芳热泪盈眶地说道。
  刘长安承认李洪芳说的很有道理,也非常正确,但是从她嘴里说出来,配合着她那真诚的表情,刘长安总有点要被她沉默的感觉,一时间说不出话里,原来一个人衷心钦佩和崇敬一个值得信仰和跪舔的人时,会如此直白而热烈地坦露心迹。
  “你把鲫鱼和这些菜帮我送回家。”刘长安让李洪芳送陶罐过来,当然也有要事让她办。
  “啊?”李洪芳有点意外,刘哥今天杀人不带她了?从第一次陪着刘长安杀人被枪指着时还有些害怕开始,到现在李洪芳就算是面对一只军队,也想跟在刘长安屁股后面看热闹。
  刘长安抓着她的手,把袋子挂在她手指头上,电动车钥匙放进她胸前的口袋里。
  “你往那边走,菜市场口挺着一辆电动车,贴了很多塑料胶带在车头跟受了重伤一样的。那是上官澹澹的电动车,你骑回去还给她。她发现你骑了她的电动车,可能会因为你会骑电动车,而让你刷一波小小的好感度。”
  李洪芳点了点头,刘哥今天不带她,她也没有办法,倒不用担心是刘哥不信任她,顺便能在上官澹澹面前刷一下存在感也挺好,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要经常见面和往来才能有进一步的发展。
  无论古代还是现代,大家钻营的时候,不都是竭尽全力想要在上级面前露脸吗?
  上官澹澹虽然是刘哥的私人兵器,但终究是副门主,而且实力犹如鬼神般恐怖,向来是李洪芳巴结的对象。
  “这个鲫鱼,你告诉周书玲,用茶油两面煎一下,出锅剩油,再拿姜蒜辣椒紫苏在茶油里炒一炒,淋到鲫鱼上面,再大火蒸十分钟就可以了。有什么不明白的让她给我打电话,还有我不会去吃早餐了,我那份给你吃。”刘长安慎重吩咐小鲫鱼要这么做,这可是他特地赶早的目的,可不能让周书玲自由发挥。
  “那我办完这些事,能不能再来找你?”李洪芳还是喜欢看刘长安搓人。
  “嗯。”
  于是李洪芳把她的改装奔驰g63留下给刘长安,自己去找上官澹澹心爱的电动车了。
  刘长安打开后备厢,尽管因为改装占用了一部分后备厢空间,但依然非常大,里面紧紧挨挨地摆放着两层陶罐,足够刘长安用了。
  全杀了。
  第九百二十八章 你知道我为什么杀你吗?
  雾气散去了一些,路面像下过雨一样湿漉漉的,刘长安用脚尖压了压路面,坚硬。
  从富裕蔬菜公司开出来的小货车又过去了几辆,刘长安这才开车来到农贸市场大楼下,紧挨着墙壁停下,以免影响到交通往来,充分体现出了他优秀的个人素质。
  正准备上楼的蔬菜公司保安们,停下脚步打量着这一辆在郡沙十分罕见的改装越野车。
  男人都喜欢车和美女,有些男人在车和美女之中,甚至会选择车,他们也常常用“车”来比喻女人,例如“修车”,“开车”,“车大灯”,“原钥匙”,“备用钥匙”,“二手车”诸如此类的。
  甚至还有一些把买车租车购车维护保养之类的来比喻面对女人的种种状况,十分形似。
  保安们的目光都集中在迈瑞沙改装g63上,就像在仰视着奢华商场电视广告中可望而不可即,风情万种的尤物。
  这时候车门打开,保安们正想看看开着如此稀罕车的是什么拉风人物,却先看到了一只尖锐的角伸了出来。
  非常大的角。
  像是以前农村里常见的大水牛,那坚硬而充满力量感的牛角,常常让孩童感到崇拜。
  和其他地方不一样,富裕蔬菜公司的保安,才是公司真正的核心团队,他们都是于超从老家带出来的,既有同乡的羁绊,又有共同调教经营户的关系,于超想要做什么事情,都是通过他们来经手。
  来自旧化,那里还有著名的紫阙梯田,没有办法机械化耕种,水牛依然是当地农家的重要生产工具,在高楼林立的城市,忽然看到一只水牛角,不禁让保安们心中怀念,目不转睛地看着。
  原本以为是车里的人拿着个牛角或者牛头之类的,结果从车里走出来的却是一个牛头人。
  保安们惊的眼珠子都要掉地上了,这个牛头人身材极其高大,主要是那牛头极其威猛高昂,除却牛角个头都超过了两米。
  “这什么玩意?”保安们吃惊归吃惊,却也没有感到害怕,这光天化日之下,难道还真有什么牛鬼蛇神现身不成?
  “应该是个大个子戴着个牛头头套,就是现在很流行的那种鱼头人头套同款,身上戴着假肌肉。”其中一个保安的梦想是当演员,对这些比较懂。
  他也曾经穿着奇奇怪怪的各种道具当过群演,跑过龙套,因为激安了群演中的一个妹子,跑路后联系上了于超躲风头,后来发现那个妹子没有报警,甚至可能不知道到底是谁激安了她。
  风头过后,发现当群演没有在超哥手底下做事潇洒自在,便留了下来,犯过事的人更容易得于超信任,很快就进入了保安队,成为了核心团队之一,然后他才知道,这伙人的经历都差不多,让人不得不佩服于超网罗人才的本事。
  “这不就是那些……什么什么渴死吗?”
  “渴死什么意思?”
  “不是常常看见一些小孩穿的奇奇怪怪的,像西游记,封神榜里边的人?做这种事就叫渴死。”
  保安们正闲聊着,却发现牛头人径直向他们走来。
  牛头人的身材不止是高大,他从光线明亮的过道走来,进入大楼底部,淡淡的影子仿佛在地上爬行,却把保安们的影子都吞噬掉了,雄壮的身躯充满压迫感,恍如魔神俯瞰蝼蚁。
  “你……你干什么?”
  保安们这时已经觉得很不对劲了,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问题,总觉得牛头人戴的不是头套,牛头和身体连接的部位非常自然,就像真的是人身躯上长了个牛脑袋。
  牛头人全身只穿了一条裤子,赤裸的上身那犹如花岗岩雕刻的肌肉,大腿粗的胳膊,犹如变异的骇人蝙蝠肌,都让人觉得他随时可以把人撕碎,揉搓成渣。
  “《铁城泥犁经》记载,佛言:我见天下人不孝父母,不事沙门道人不敬长老,不畏县官禁戒,不畏今世后世者,不惊不恐。如是曹人死即入泥犁,旁即将人遣至阎罗所在。”牛头人站在保安们身前,缓缓念了一段经文。
  牛头人没有任何暴力的动作,也没有威胁的语言,只是念经文,更让人觉得奇怪之余,倒不是那么害怕了,毕竟会念佛的妖魔鬼怪,在电视里都是好人。
  “老兄,你怎么回事?”保安壮着胆子问道,趁机打量着牛头人脖子和肩膀附近的部位。
  “旁即将人遣至阎罗所在,这个旁字,并不是旁边的意思,而是指的牛头人,他的名字就叫旁。”牛头人指了指自己,“也就说你们这些人犯了事,将由我送你们去地狱,见阎罗……怕你们书读得少,我解释一下,泥犁即地狱。”
  不说话才能装高手,真正让人恐惧的狂魔,都是寡言少语,一言不合就下死手,这是保安们平常混社会总结出来的人生经验。
  这个牛头人却又是念经,又是解释经文,没人问他还自我介绍,话这么多能是高手?反正听他说了一番乱七八糟的,尽管他打着要送大家去见阎罗的名头,保安们心中反而没有那么害怕了。
  “哥们,你吓唬谁呢?来,你送我去地狱,长这么大,我还没见过阎罗爷,见着他了,我倒要问问……”
  牛头人并非第一次见到嚣张之辈如此要求,他也很愿意满足对方,于是伸手过去,把说话之人的头从肩膀上摘了下来。
  “我倒要问问……”那个头颅在牛头人的手中张着嘴,声音戛然而止,嘴巴上下颌动,似乎想要把话说话,却惊恐地发现自己的状态好像前所未有的不太对,他眼睛最后的余光瞅见,自己好像是悬空的,身体却像喷泉一样涌血,倒在了地上……
  其他保安看到这一幕,只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仿佛有惊魂摄魄的bgm响起,牛头人的身影如山压迫,让人感觉逃无可逃,双脚发软眼看就要倒在地上,众人一个激灵惊叫着往电梯的方向跑去。
  牛头人并没有马上追赶,众人顺利地跑进电梯里,眼看着电梯门就要关上,这才面面相觑地长吁了一口气,发现其他人都面无人色,浑身发抖,瞳孔放大到要在眼球里炸裂一样。
  尽管大家平常没有少做打骂暴虐之事,但谁见过把人头给扯下来的场景?电影里这样的场景都少,太过血腥会打码。
  现在都知道了,打码其实是有必要的,太他妈吓人了啊!就跟有的动作片,打码是为了维护观众美好的幻想和欲望一样,都是为了大家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