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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嗨大家好,我是本书的作者,本来有笔名但是太中二了所以作罢。
  第一次打后记,心情实在是有点激动哈哈哈,甚至不知道这样太轻松的态度可不可以,毕竟整部作品算是一个悲剧收尾,后记太欢乐感觉很奇怪。
  我一直以为我的第一部小说会是爱情小说,毕竟我是一个十分感性的人(?)但就阴错阳差的写成了奇幻。
  不过该说的还是得说,第一个要感谢的当然是绘师黄咨榕(应该没有绘师名…?)帮我画出了一个超好看的封面,但是我超雷所以忘记跟他说要画成直式的,所以我在后面把原图补上算是一个小小的补偿。
  第二个要感谢的是我的蔡姓友人,作为我的第一个读者给出了很多很棒的意见,也在第一时间跟我说了很多读者方面的感受,果然还是需要一个很会给意见的第一手读者才能进步得很快。
  再来当然要感谢所有一篇一篇看完到这里的你,真的是十分的感谢你们愿意将这部小说看完,不论你觉得好看与否。(拜託多留言呜呜呜,我真的很想知道读者的直观感受。)
  来谈谈设定的部分,变最多的其实是狼人的部分,因为歷史上其实也没有真正的找到狼人或是尸体之类的(有尸体,只是无法辨认)所以其实一开始的狼人是走精神病路线,也就不是三米高、全身黑毛的怪物。
  学名叫做狼化妄想症,不过因为写到刚开始就出现很多瓶颈,包括不写狼人的化所有战斗画面跟据情都很难推进,(所以一开始在第二夜没有写出杰罗德狼化的样子是因为一开始其实是要埋精神病的伏笔)所以就作罢了。
  第二个是预言家最后发现自己是白狼王的部分,这个是蔡姓友人给的意见,我到现在仍然觉得是神来之笔,(不然我本来设定是某个路人的,但是怎么想都觉得是预言家好)女巫是大boss到是一开始就想好了。
  跟很多电影一样,好人不一定完全是好人,坏人也不会完全是坏人,虽然因为桌游的限制一定要分两边,但是我还是想打破两边的边界,让所有狼人都有他们各自的特色。
  写贝德林的故事可以说是我写的最开心的故事,几乎要爱上写一个偏执的疯子,可能以后我的作品会很常出现疯子(?)写的时候会进入一种很特别的状态,像是被黑暗吃掉的感觉(我知道十分抽象)不过这真的只有写过的人才能体会。
  本来的故事其实是有骑士的,所以会议的人数才会是12个(有玩狼杀应该知道经典的444配置)但是后来因为太冗还有骑士没有理由杀的了狼人所以作罢(没有办法用银子弹)
  所以其实是少了骑士跟一匹狼,(本来吉尔萨也是狼,不过留的伏笔都砍掉了,真的超级可惜)所以本来每个狼都会有故事的,所以就没有四十日跟五十日,变成只有贝德林的四十五日。(但是秉持写完的东西不要浪费,所以放在了番外)
  最喜欢的角色是余法,可惜感觉对他的刻划真的不够深入好可惜,而且因为要卡到狼人杀桌游的关係所以篇幅不够去凸显他,甚至发了便当,所以我偷偷的出了一个番外纪念他哈哈哈。
  为了纪念大学爱玩狼人杀的室友们,所以里面登场的每个角色都是把他们的名子的某个字翻成法文然后音译,有兴趣可以问我我可以跟你们说谁是谁,其实还颇有趣的。
  写结尾的时候真的很开心,收伏笔的快感更是一绝,兰亚的疯狂跟阿卡奇的绝处逢生真的让我写的时候反覆在路易莎激动的不行,旁边的人一定觉得我是怪咖。
  不过对我来说第一次长篇小说的完结真的意义重大,其实我国中就有在写小说,不过都是写了两万字左右就不写了,(如果有兴趣看我的黑歷史可以跟我说)这次真的有好好完结,而且文笔有在持续的进步让我真的很开心。
  写完之后估计一段时间不敢碰任何写景的东西,尤其是晚上的,为了描写各种画面我真的是用尽全力,(尤其是石壁的剪影跟雨夜)写夜晚写到完全没有形容词可以输出了,真的是写到怕。
  所以我写的很慢很慢,从2/5第一篇歷时两个月多月才完成,希望大家都能感受到我的用心。(尤其是写景的部分可以多看几遍,我真的每段写景都要写超、级、久)
  好啦废话就差不多到这边,这部作品就这样在这边告一个段落,谢谢所有看完的读者,希望你们期待我下一部作品!
  掰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