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 【 12 】- 决定
  「我有评估过你们作业的情况了,部分没交的同学视同放弃资质评量权利。」社团老师把一张纸用胶带固定好,「至于其他人我都已经依据你们的状况分组了,想得知分组请自行看玻璃上贴的单子。」
  一星期中只有两次的社团活动,光只有两节一小时的课时在很难安排艰难的课程,因此我知前几乎都是安排简单的技术做为学习主轴。
  虽说是简单,但要教人是真的挺累的,我总算是能体会到老师用心良苦的教导了。
  今天社团老师罗如緗终于来露脸了,看来可以稍微轻松些。
  「如果你们确定好自己的组别后,请以第一组为首往左边排列,然后就差不多可以开始种植了。」我命令一下,大家就很自动的配合我,就连爱跟我唱反调的林孟璿今日也异常听话,我想是因为有老师在的关係吧。
  「我现在叫到名字的就是各组的组长,当你的名字被叫到的时候请到前面来领组长须知,里面有详细说明组长分内的工作、守则??????等等,一定要好好保管,你被选上组长就是因为你的能力不错,所以才被我信任,希望你们以往能好好指导组员们。」毕竟是真正的老师,大家都很乖巧的点头,也都很守制序,让罗老师不时称讚起我们。
  「第一组、郑咏星,第二组、边伯灿,第三组、林孟璿,因为社长本来就比较忙,所以我没有安排她当组长,希望以上三名同学可以好好尽责,否则我会换人。」罗老师眼神犀利的直盯我们,口气不怀好意,但其实她是个幽默的女人,上课的方式不会枯燥乏味,举办的小组活动也很有创意。除非真的惹火她,不然基本上她是不会刻意刁难学生。
  罗老师善于察言观色,一个人如果正处于某种情绪,即使隐藏的再好也难逃她的法眼,因此我也常被她「关心」。
  「有上过我的课的人,应该都知道我的上课方式是非常有趣的,怎么个有趣法呢?简单来说就是让你们连社团活动也没有空间的时间。这礼拜四的课程,我要你们准备简单的自我介绍。内容要包括最基本的班级姓名、生日、兴趣,还要介绍自己最喜欢的一种花,并细说其特色,和为什么喜欢。我会依照这个报告打个简单的平时成绩,所以请用心想内容,不要等成绩发下来在后悔莫及。」她拍三下手,这算是一种指示,「那我们就提早下课,赶快回家,不要像孤魂野鬼一样到处游荡。」
  「谢谢老师!」少数礼貌的同学异口同声的喊,这又引来了老师的讚美。
  我和咏星要走时,伯灿和林孟璿正在跟老师讨论着什么,天晓得为什么会是他们俩一起?
  仔细想想人真的很矛盾,明明很讨厌某个人,却还是要装的跟他很好一样。
  这难道是这时代的生存法则之一吗?
  真的怪透了。
  「阿琹,你有没有想好要唱什么歌了?」咏星勾起我的手,我们比肩齐步。
  「郑咏星小姐,十月二十七号还很遥远,你能不能先把视野放近一点?」真是的,一提起唱歌又害我起鸡皮疙瘩紧张起来。
  「台上三分鐘,台下十年功,我们没有十年,至少要花一个月认真准备吧?」她白了我一眼。
  「如果换作是你,我就不信你能那么淡定。」要将心比心啊!
  「谁说的?我又不是你。」她别过头看别的地方。
  「唉呦,怎么啦?」我捏捏她的手臂,不懂为什么她反应这么大。
  「我前男友在他生日那天跟我提分手,我原本想唱一首歌给他听。」她有些鼻音,声音哽咽,还是没回过头看我。
  我见她有些不对劲,走到她面前才发现她的泪早已流落满面,只是没有哭出声。
  我抱住她,希望能藉着这样的拥抱给她一些温暖。
  儘管是看起来再坚强、快乐的人还是会有脆弱的一面,无论是她或是纪念。
  我知道纪念一定有心事瞒着我,但如今我与她天人永隔要怎么知道呢?
  「如果还爱着,就勇敢去追,这不是你教我的吗?」如果连她都不勇敢,那我该怎么办?
  「人就是这样,明明口口声声劝别人要怎么做,自己却根本做不到。」她苦笑。
  「为什么不去挽回?」我问。
  既然曾经相爱过,那如果真的要挽回有那么难吗?
  「他是为了一个女生跟我分手,他们现在很幸福,我有什么资格挽回?不属于我的,我有什么资格?」说着说着,她眼泪又流落,就像涓涓细流,虽少但还是有。
  「你唯一要做的就是等待,时间或许会冲淡。」我知道这样深刻的感情是不能说放就放,就像虽然我明白我跟旻辉不可能,但我还是爱着他。如果会发生,就只要等待就好,如果不可能,时间会证明一切。虽痛过,但回头细细品味那会是很美的回忆。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会努力的。」她说,「你也要。」
  「一言为定。」我说。
  我仰望蓝天,耳边彷彿传来那首想传达的歌曲,一次次歌颂着我的心意。
  「你或许不懂我的心,但我可以鉅细靡遗的告诉你。」
  此时此刻,我希望期盼的那个他会出现,然后我会对他说出这句话。
  真的会。
  等到我洗完澡后,我坐在书桌前,拿着笔在白纸上涂鸦。
  我想像着寂静星空下绽放的花朵,并把那景色画出来。
  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能亲眼看到满天的星星,而且是跟旻辉一起。
  虽然我害怕黑夜,但我喜欢在夜晚欣赏星群。
  一闪一闪的,远看起来小小的,但却散发着不输太阳的光芒。
  如果爱是痛苦的,那为什么还要爱?
  我曾经被这问题折磨很久。
  直到我爱上旻辉才理解到,如果你真的完全爱上一个人,根本就不会去思考那么多。
  一看到他便会激动起来,像个花痴一样在心里无限循环「他好帅!!」、会忍不住想多看几眼,却很害羞跟他对上视线、看到他微微一笑就会乐了半天、放学一定会等他出现,就算浪费时间也在所不惜、一天没看到他就会悵然若失,无时无刻都想着他的一切。
  这些都是在旻辉认识我前我所做的蠢事。
  现在想起来或许那些日子是值得的,至少我让他知道了我的心意,也就没有特别遗憾的。
  因为很重要,所以无论何时都提醒着自己,只要他幸福就好。
  我试着学伯灿转起笔,但却非常「卡」,转不到几圈笔就会掉下来,只依靠龟速才能转到手痠为止。
  没想到笔要转的好也是一门功夫啊!
  于是我半途而废,开始筹划着要送给旻辉的生日礼物。
  我从来都没真正把礼物送给他过,所以真的是一个难题。
  脑袋一片空白,没有半点头绪,就乾脆盯着手錶看。
  「一、二、三、四??????」我数着秒数,想数到有睡意了就回到被窝的怀抱。
  毕竟灵感这东西是不可能说要有就有的,但是在不经意时,它便会毫无预警的出现。
  就像不断盼望一个人出现,他却迟迟没出现;没意料到他会出现,但他就出现了。
  人在无聊时,时间真的感觉特别慢,好不容易一分鐘过去了。
  「七十、七一、七二??????」我见证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虽然是很不好的行为,但其实挺有趣的。
  终于来到了第八十秒,得来不易啊!
  「八一、八二、八三、八四!」就在第八十四秒,有一个想法像是魔法一般闪过我脑海中。
  原来真的有奇蹟这回事!超自然的能力也不完全是传说嘛!
  我像是被操纵般动起笔画画,一心只想着要把那样东西画出来。
  真是幸运的第八十四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