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 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第970节
  石文明走过来问道:
  “国富哥,咸淡咋样?”
  “正好,这肉是真香,又香又鲜,看来猪肉还得是这种农家饲养猪,吃起来比那些快速出栏的猪强多了。”
  石文明笑了笑:
  “你要喜欢吃,回头我们在群里专门预定几头,正好也让那些没法出门打工的乡亲有个收入。”
  沈国富觉得这个提议不错:
  “行啊,我给二哥说一声,多订几头,到时候给京城的亲戚朋友都送一下,让他们也尝尝鲜。”
  这种农家饲养猪的口感和味道,在老沈看来,甚至比上百块一斤的黑山猪都强。
  相对于排骨来说,脊骨沟沟壑壑的比较难啃,但这更增加了吃肉的趣味性,从边边角角中扣出一大块猪肉那种成就感,是其它部位所不具备的。
  不远处,第四头猪已经宰杀完毕,林旭正在分割肉块。
  沈佳悦从骨头上撕下一大块带着一点点肥肉的贴骨肉,颠颠儿的跑过去:
  “旭宝,来尝尝,可好吃啦。”
  林旭张嘴接过肉,忍不住点头说点:
  “确实不错,又香又鲜,这种刚剔出来的大骨头,可比冷冻的大骨头好吃多了。”
  把肉吃下去,他刚要继续忙活,见到大姑林红新端着半盆刚刚接的猪血准备做血块,便说道:
  “大姑,血记得过滤一下,隔水煮的时候火别太大,水微微沸腾就好,这样做出来的猪血更嫩。”
  猪血需要隔水煮,才能做成血块。
  要是火太大,锅里的水一直沸腾,会让血块中有很多气孔,吃起来口感不够细腻。
  所以需要用小火,这样猪血更细腻,口感也更好。
  当然,做这些的时候,过滤的步骤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能够消除猪血中的气泡,同时还能将里面掉落的猪毛等杂物过滤出来。
  不仅煮血块需要过滤,等会儿灌血肠同样少不了这一步。
  林红新说道:
  “行,我记住了……对了小旭,你奶奶喜欢吃双色豆腐,等会儿别忘了炒一份啊,我做不好这道菜。”
  “好的,等会儿我做一份。”
  双色豆腐就是血块炒豆腐,把豆腐和血块切成同样大小,用热油烹制,做出来的豆腐软香,猪血鲜嫩,很多老年人都喜欢吃这种菜品。
  对于林旭来说,这道菜挺简单的。
  做之前把切好的血块和豆腐放在开水中汆烫一下,这不仅能去掉豆腐中的豆腥味,同时也能让猪血的口感更加嫩滑。
  汆烫过后再用猪油烹制,双色豆腐的香味会更上一层楼。
  另外在烹制的时候,还要放葱姜干辣椒,进一步丰富豆腐的味道。
  最后出锅时再勾一点玻璃芡,口感会更好,卖相上也给人一种晶莹剔透的感觉,而且淀粉能把汤汁裹在豆腐和血块表面,吃起来更入味。
  “小旭,喘口气再继续。”
  表舅张春生看到锅里的肉煮好,多少有些馋了,再加上从早饭到现在,一口气不停歇的杀了四头猪,多少有些疲惫。
  林旭说道:
  “行啊,那就歇会儿再继续吧。”
  他认真把手和用过的刀具清洗干净,接着从锅里捞出一些骨头,跟表姑父贾兴旺以及陈美德陈美亮林红旗林红军等人啃起了骨头。
  锅里有两头猪的骨头和几十斤肉,肯定是吃不完的,但这些肉也不会浪费,等会儿拆下来配上蒜泥,就是有名的拆骨肉了。
  从骨头上拆下的肉非常好吃,配上解腻开胃的蒜泥,绝对下酒又下饭。
  至于锅里煮的肉,等会儿捞出来直接切片做成蒜泥白肉就行,这种肉吃的就是一个鲜美,不管口感还是味道,都比一般的猪肉强很多。
  林旭啃着骨头,见墩墩过来,抬手撕下一块肉递给了它。
  小家伙闻了闻,随即低头吃了起来。
  吃了两口,它叼着猪肉跳到猪圈上,对着里面剩下的两头猪咆哮一声,然后得意的吃起了猪肉,吃的时候尾巴还轻轻摇晃,明显很惬意。
  啃了骨头,林旭继续杀猪。
  而石文明则将已经晾凉的肉汤按照1:1的比例,倒入到过滤了的猪血中,再放入葱姜蒜末和五香粉,搅拌均匀。
  贾兴旺拿起一截完全洗净了的猪小肠,一头扎成死扣,另一头套在漏斗上。
  石文明用大勺子舀起一勺混合好的猪血倒进漏斗中。
  猪小肠不能灌太满,得松散着点儿。
  灌好再用绳子在小肠上每隔一段系一下,分成段,然后开始灌下一根。
  血肠全都灌好,拿到厨房,锅里加水,下入血肠,先大火烧热,接着便改小火,让锅里保持似开非开的状态,让猪小肠里面的猪血慢慢被烫熟。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用竹针不断在猪小肠上刺,放出里面多余的气体,避免小肠被膨胀的空气崩开。
  等到小肠看上去为浅灰色时,就说明血肠有了八成熟。
  用漏勺小心将所有血肠捞出来,先放在冷水中过一下,这样猪小肠的口感会更加嫩滑,吃起来更美味。
  这会儿的血肠是可以吃的。
  直接切成小段蘸着蒜泥或者辣椒油,绝对是一大享受。
  等血肠凉透,想吃就得在肉汤中烩一下,或者跟菜品炖在一起,比如东北最著名的酸菜炖血肠。
  “悦悦,尝一下血肠,刚做出来口感可鲜灵了。”
  陈美娟切了一盘血肠盛在盘里,端出来让儿媳妇品尝。
  沈佳悦之前在店里吃过,对这玩意儿倒是没什么抵触的,她夹起一块送进嘴里,猪小肠的爽口和猪血的鲜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尤其是猪血中满是肉汤的香味,吃起来甚至给人一种吃香肠的感觉。
  “好吃,比上次在店里吃的还美味呢。”
  上次老黄从屠宰场弄来的血肠是灌好的,里面没放肉汤,吃起来虽然也挺好吃,但跟这种加了肉汤的猪血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沈佳悦端着盘子让表弟表妹以及陈媛媛尝了尝,随即送到了厨房门口正在帮着剥蒜的韩淑珍面前:
  “来来来,扒蒜小妹儿,尝尝俺东北银念念不忘的血肠!”
  韩淑珍瞪了闺女一眼:
  “这么没大没小,当心别人说你没教养。”
  说完,她放下手中的大蒜,拿着筷子夹起一截血肠送进嘴里:
  “嗯,确实不错,我还以为有腥味呢,没想到这么鲜灵。”
  沈佳悦笑着说道:
  “刚刚旭宝说了,等会儿用两幅猪肝做成熘肝尖,让你们尝尝鲜猪肝的美味。”
  韩淑珍一听,好奇的看了眼不远处放着的猪肝:
  “要做猪肝,那得提前泡着吧?不然里面那么多血水可怎么办?”
  “哈,你这就外行了老妈,熘肝尖吃的就是里面那一汪猪血,旭宝说鲜猪血的口感好,味道鲜,完全没有腥味,但剩了就不行,腥味会很大。”
  母女俩聊天的时候,又一头猪被宰杀。
  沈佳悦凑过去往林旭嘴里塞了一块血肠,随即把盘子交给沈国富,便溜达着来到猪圈前,一把将某个兢兢业业看守大肥猪的“猪场老板”抱在怀中:
  “宝贝,这里臭烘烘的,你守在这里做什么?跟姥姥和奶奶她们晒太阳去吧,你要喜欢动物,等下午羊送来,你再守着吧。”
  羊?
  墩墩眼珠转了转,随即跳到地上,看了会儿杀猪,便溜达着去了院子里阳光最好同时也背风的餐厅门口,找几位老太太一块儿晒太阳。
  中午,忙完一切的林旭脱掉身上的迷彩服,来到了厨房。
  这会儿石文明已经用家里腌的酸白菜做了一锅酸菜白肉炖血肠,里面还放了不少粉条,算是一道非常经典的东北杀猪菜。
  另外还有切成片的二刀肉、从骨头上撕下来的剔骨肉、切成小段的血肠、煮好切成块的护心肉等等。
  这些肉配上用酱油醋调成的蒜泥,立马成了餐桌上亮眼的存在。
  林旭扎上围裙,开始做奶奶喜欢吃的双色豆腐。
  把猪血和豆腐切成块,放进加了盐的滚水中汆烫一下,捞出来放在一边控水,再准备好葱姜蒜末以及干辣椒段,锅里加猪油开始烹制。
  做好盛出来,再把猪肝剔去筋膜切成柳叶片,做成汁水浓郁的熘肝尖。
  接着他又做了辣椒炒肉、蒜薹肉丝、回锅肉等菜品。
  准备妥当后,午饭正式开始。
  其实这会儿陈少康等人已经吃饱,在沈佳悦的带领下,一块儿去水库边玩擦炮去了。
  那里水域面积大,是整个景区最适合放炮的地方。
  餐厅里,林红旗提着一壶从周围村里买来的高粱酒,依次给大家满上,他一边倒酒一边说道:
  “这高粱酒用的是传统的土法彻底发酵,再蒸出来的蒸馏酒,都是自己喝,上次我好说歹说才卖给我十斤,还不让声张。”
  沈国富好奇的问道:
  “为什么?”
  “人家都是过年前酿一点自家喝,不外卖,我这也是混熟了才蹭了点。”
  老沈也是对酒有研究的人,端起来闻了闻说道:
  “味儿确实不错,挺醇厚的。”
  酒杯全都满上,大家便推杯换盏起来。
  林旭尝了尝自己做的双色豆腐和熘肝尖,味道都很不错,食材对菜品的加成真是没得说。
  林老太太对双色豆腐非常喜欢:
  “我大孙子的手艺真不错,把这豆腐做得比肉都好吃。”
  老年人不喜欢吃肉,就喜欢吃这种不那么油腻但香味肉味却又一点不少的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