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综合其他 > 十七岁你喜欢谁 > 第101章
  我那么舍不得,还有一点害怕。
  可小孩子总归要变成大人。
  而当分离之后,我们才会明白,这样的无可奈何也许才是生活的常态。
  明雨妈妈送我们的时候说:“想要重聚,之后就只能靠你们自己了。”
  可有时候,有的人也就是那样走远了,再不可回头。
  大学毕业之后三年,开始流行微信,我们后来有了一个子弟的群,不知是谁把亦菲拉进群里,然而她始终没有加过我们好友,有人主动去加也没有得到通过。
  高中三年到底发生过什么,让亦菲就这么决定离开我们,我很多年都不曾知道。
  最后一次见亦菲,是大一下学年,作为交换生的庄远从美国假期返校办手续,我们接机回来在东三环吃了个铜锅涮肉。
  第92章
  那年的夏天,火烧云每天都镶嵌在天边。
  邹航的助理开他的保姆车顺路接我,之后送我们去接机。可车才把我们送到机场就被邹公子撵走了。
  我不乐意,“一会儿咱们再让车送我们回市区嘛!”
  邹公子刚拍了一个杂志收工,刚刚洗掉头发上的发胶,垂在额前很是柔顺,浅色t恤,牛仔裤,脸上也算清爽。
  这一年爆红的大明星慢条斯理跟我说:“弄那么个车来接送庄远没准以为我跟他示威呢,犯不上。我一会儿打车咱们回去。”
  我翻白眼,这人的脑回路真是走向奇异,不过他也可能是让方明雨逼得疯了。
  高考之后,这俩人分隔两地,也不耽误他们分分合合打打闹闹了一年。邹航只要不在戏上或者不上课就往上海跑,只可惜到现在连个男朋友的名分也没有,也是可怜。
  我啧啧两声:“庄远才不在乎你开什么车。”
  大明星笑眯眯道:“我自己在乎。”
  说话间已经有人似乎认出了邹航,我很嫌弃:“离我远一点,别再被报纸写成你绯闻女友。”
  邹航爆红的这一年,粉丝的狂热让人心惊,几乎每次出现在公共场合都会引起围观。最气人的是因为同样身在北京,所以经常聚会,我出现在粉丝拍摄的照片里的次数过多,曾经被报道过是某“圈外女友”,在学校收获了无数白眼问候,反而是正牌女友方明雨毫发无伤。
  眼见着机场的人群聚集越来越多,风暴中心的邹公子压低了帽子,现场炫技表演了一段“我不是明星我就是很帅你们眼神不好你们都认错了”。
  很逼真,也很二。
  等庄远从接机口出来的时候,人流已经有些聚集了。邹航的粉丝会似乎得到了消息,网上已经有了他在机场的照片。
  庄远推着行李出来的时候人群中竟然有人小小呼喊了一声。
  他看到我们笑起来:“没等很久吧。”
  长大了的庄远脸孔白皙,嘴唇通红,眼瞳漆黑,双眼皮深深陷进眼眶里,头发微微有些自来卷,湿漉漉的时候,是嘴巴抹了吸血鬼色的地狱使者李栋旭。这会儿穿着简单的冷色衬衫,牛仔裤,跟一身温暖的邹航站在一起,仿佛是路西法和加百列,难怪引起围观。
  我们都意识到了可能会引起骚乱,各自缩缩脖子想要尽快撤退。邹航帮庄远推箱子就要往停车场走,庄远拦住说:“咱们到出发层吧,亦菲打车过来接咱们。”
  那是我上了大学之后很少的几次见到亦菲。
  大一上半年的时候,我们还结伴往返家里和北京,尤其是第一次。庄远当时已经早一点回到北京的家里,所以从车站接我们之后,挨个给我们送到学校,但没在亦菲的学校停留。
  她不让,说:“你先去送瀛子吧,我自己收拾就行。”
  我很听安排地让庄远送到了寝室。
  他帮我买好日用品,铺了床,挂了蚊帐,还被新室友误认为是我男朋友,之后才在楼下用我新办的饭卡在食堂吃了一顿饭,两个人总共花了九块七毛钱。
  庄远那时候还答应之后每周都来我们学校请我吃饭,那一学期也真就从未爽约,结果转年下学期,这个人就被选进了交换生,跑到美国东岸去了。
  那之后就更少见亦菲,乍一见的时候,她变得我几乎认不出来,可细想想又觉得没什么变化。
  那是美丽的年轻女性,海蓝色贴身的长裙,细高跟的鞋子,卷曲的长发,金属穗子的耳环,淡淡的妆容。
  变化的是越发精致美丽,不变的是亦菲永远都在越来越美丽。
  相比之下,我身上是薄薄的over size柠檬色卫衣,破洞的牛仔裤,脏球鞋,刚刚剪过不久的齐耳短发,被棒球帽压住,因为熬夜赶稿所黑眼圈显得没精打采,两条细瘦的手臂被长长的袖子遮到苍白的指尖,本来就不算凸凹的身材被挡住,如果不是有一米六五的身高,看起来就像是个没发育的孩子。
  也说不上自己有没有变化。
  到了饭店,冷气开很大的空调房里坐下来,亦菲才跟我说:“瀛子你怎么瘦了好多?”
  我叹气:“课程好多,书看不完。前两个月被学姐带进电视台跟项目,几乎都没怎么睡过觉,刚出了组又要赶一个采访,还有天气热了,想起什么也不爱吃,过了立秋就该好了……”
  邹航说:“还有谁也这么苦夏来着?”
  我不说话。
  “每个人加一碗冰粉。”庄远点好菜说:“瀛子你吃不下羊肉就多吃点菜,改天带你吃点清凉解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