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综合其他 > 画语戮 > 第11章
  “好了,停!”卢克残忍地压制了这位小鲜肉的表达欲,“谢谢你的配合。离开前让我同事提取一下你的dna样本。这段时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果我们还有要问的,会随时给你电话。”
  送走罗天皓,梅莎莎的经纪人曾红被请了进来。
  一聊起梅莎莎,曾红就忍不住抽抽搭搭,这让她本已肿得像烂桃一样的眼圈,仿佛又经历了一轮暴雨的摧残。
  “我一直知道莎莎的私生活问题,但我们要包装她的形象,所以……”曾红欲言又止,“这个叫罗天皓的是我们刚找到的群演。我看得出来,莎莎对他有意思,但这事儿我管不了,只能叮嘱她小心。”
  “这里有一个疑点。你和罗天皓都说他俩是刚认识的,那么凶手的目标如果是梅莎莎,他又怎么能那么快知道罗天皓的手机号?如果他俩是长期情人关系,凶手在知情后就有大把时间调查。但他们刚认识,凶手马上知道罗的手机号,然后打电话调开他并行凶,这很不可思议。”
  这时,闷了好些时间的左汉开口了:“也有可能是凶手一直在暗中跟踪和调查梅莎莎。选定了今天下手,但发现他俩的关系后,索性将计就计。”
  “对了,我们助理说她的那份演员联系表丢了,现在还是借的我那份。”曾红道。
  顺着她的话,卢克问:“这几天你们有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
  “剧组一直是人来人往的,最近的戏又用到很多群演……”
  卢克把监控拍下的嫌疑人照片推到她面前:“这样的,戴着帽子和口罩。”
  “这模样的在剧组里多了去了。”
  卢克又问了几个问题,曾红提供的信息远没有罗天皓多。他们收了笔记,启程归队。
  问话结束,临近中午,卢克嫌酒店的自助餐太贵,就在附近找了家馆子,要了包间。
  “趁这上菜的工夫,我对目前掌握的信息做个梳理。”卢克一脸严肃,仿佛别人在上菜,他在上坟。
  “我说呢,卢队长居然能这么奢侈,还要了个包间,原来是为了讨论案情。”左汉头也不抬,用餐巾纸有一下没一下地擦着自己的碗筷。
  “下面我根据监控和几个现场的情况,概括一下凶手的行凶轨迹。”卢克假装没听见左汉的话,继续道,“4月29日或更早,凶手混入梅莎莎所在剧组,伺机行凶,但意外发现她和罗天皓的关系,于是想办法弄到罗天皓的联系方式,甚至可能通过翻阅其社交平台或直接向人打听等方式了解到此人的作风问题,借此在4月29日晚8点35分支开罗天皓。他于8点39分伪装成保洁员直接进入梅莎莎房间,在房间里打晕梅莎莎,将其装入黑色垃圾袋,并放好事先准备的手写诗,于8点46分开门下楼。接着他开一辆套牌车前往市中心方向,期间穿过城乡接合部和绿化带,离开监控范围。我们发现凶手打晕运沙车司机是在30日凌晨3点50分左右,这说明凶手从接触梅莎莎到对其行凶、画《富春山居图》、将尸体送至运沙车处,只用了7个小时。除去行车及搬运尸体等必要时间耗费,他处理尸体并作画的时间不会超过6小时。30日凌晨4点半,凶手进入公园掩埋尸体,4点50分离开,并在西二环附近从监控里逃掉。约8点,他在博物馆一楼男厕打晕清洁工,换装并潜伏在馆内某处,10点39分,进入主楼地下室,从垃圾袋中拿出血画摆在地上,于10点41分离开地下室,10点49分出博物馆,随后穿过柳堤,消失在钟巷。”
  梳理完案情,卢克问大家有什么想法。
  “有个细节可以进一步明确,”丁书俊清了清嗓子,“第一现场基本可以确定是在城乡接合部的某处,而非酒店或酒店附近,更不是在公园。首先我们已经推测她是被活埋致死。其次梅莎莎的手足部都有生前约束伤,牙槽处有生活反应,可见凶手是在梅莎莎还活着的时候,束缚其手足,然后硬生生把她的牙齿一个个敲下来的。”
  说到这儿,所有人不禁觉得牙疼。
  “是的,这些都不可能在酒店里匆匆完成,而且酒店也没有发现血迹,甚至没有打斗痕迹。呃……那我也就我的专业扯几句吧。”左汉示意卢克拿出《富春山居图》血画照片,“这家伙是真厉害,六个小时内要敲掉梅莎莎的牙齿,充满仪式感地活埋她,然后用她的血临摹一张《富春山居图》,这是何等大的工作量啊!虽然他的画是意临,取其大势和笔法,不苛求树木、苔点、房舍、人物等细节,但也说明了他绘画功底深厚,技巧娴熟,甚至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说这么多,大家觉得凶手,这位‘大画师’,是个怎样的人?”卢克问。
  “从监控来看,男,年纪不会太大,二三十岁;身手敏捷,心思缜密,行事冷静。”丁书俊道。
  “书画水平极高,或者临摹能力极强;对道家思想有一定研究;文学功底较深厚,会写诗;注重仪式感的完美主义者;生活过得不太顺意,对自己产生过怀疑,想通过夸张的炫耀来证明自己;可能有过负面的经历,疾恶如仇,有一种扭曲的正义感。”左汉说到这里,顿了顿,举起杯子喝了口水,疑惑道,“其他特征都可以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但有一点似乎是矛盾的:一个年轻人,画起画来怎么可能如此老练?众所周知,中国画的造诣靠的绝不是天赋和灵感,而是修养和沉淀,画得好的一般都是耄耋老人。这案子太不可思议了,让我怀疑是否不止一人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