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294节
  这偌大的一个桌子,竟然只剩下了林钟国一个人。
  看到这——
  林钟国觉得荒唐起来,明明前几个月,他们这个家还是欢声笑语,可是这才过了多久?
  便一下子成了这样。
  他也觉得没意思起来,索性离开了家。
  林卫生从门缝里面看到这些,冷笑了一声,“这是报应!”
  林家老二一听,顿时问道,“老三,你在胡说什么呢?”
  林卫生不再吭气,转头卷着被子睡了起来,反正他在妹妹家吃得很饱。
  才不要管他们吃没吃呢。
  林家半夜是被林兰兰吵醒的,“钱?我的钱呢?”
  她攒了好久,才攒了四十八块五毛钱,怎么全部都没有了?
  这一叫,顿时把林家人都给惊醒过来了。
  “什么钱??”
  “妈妈给我的钱,我全部都放在枕芯里面的,怎么都没了?”
  她习惯性地每天睡觉之前摸一摸的,可是这一次却没摸到。
  她这话一说。
  李秀琴顿时说道,“家里遭小偷了?”
  林卫生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慢吞吞道,“我拿的。”
  这一说,全家人都看了过来。
  “三哥,你怎么偷东西?”
  林卫生听到这,冷笑了一声,“我偷东西?我只是把属于我妹妹的东西,拿去还给她而已。”
  什么他妹妹。
  这话一说,屋内顿时安静了下来。
  林家老大,“老三,你在胡说什么?你妹妹不是在这里吗?”
  林卫生冷眼斜看了一眼林兰兰,“我妹妹可不是她这个冒牌货。”
  这话一说,林兰兰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苍白了下去。
  “三哥,你是说拿了我攒着的小金库,给了沈绵绵?”
  比起林家三哥,她更在意的是自己的钱到哪里了。
  “是啊。”林卫生也不困了,欣赏了林兰兰的变脸,他高兴道,“不过,我妹妹好像不稀罕,她又全部退回来了。”
  “我就顺手捐给路边的乞丐了。”
  林兰兰气得发抖,“你——”
  林卫生做鬼脸,“小偷,反正扔了也不给你。”
  他这一副气死人的样子,气得林钟国再次扬起了巴掌。
  林卫生丝毫不躲,把自己的脸凑到他巴掌底下,“来!打这里,上次你为了林兰兰,这个野种打了我,这次你还要为这个野种打吗?”
  不得不说,林卫生是会气人的。
  他一口一个野种,宛若最为锋利的剑,一下子捅在了林兰兰的心脏上。
  让她痛不欲生!
  明明,上辈子林卫生从头到尾都是站在她这边的,可是这辈子却变了。
  他不止偷自己的小金库给沈绵绵,还一口一个野种地叫自己。
  林兰兰不明白,她明明占尽了先机,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
  看到这样一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儿子。
  林钟国到底是没能下手的,林卫生打了哈欠,“你不打,我就要睡了。”
  “对了,妈,你以后要是给林兰兰零花钱,可要注意点,毕竟,我可以会偷!”
  第一次见到这种,把偷东西也说得理直气壮的,可是偏偏,全家没有一个人能反驳他的。
  只能看着他嚣张地离去。
  李秀琴被自己的小儿子威胁了,她当即哭了,“这日子没法过了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温馨有爱和谐的林家,一下子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她的哭声,让林家都跟着安静了下去。
  可惜,没人上去安慰,甚至连林兰兰都没有。
  *
  林家的事情暂且不提,季家的氛围却前所未有的好,季长峥把自己出任务得了津贴,一下子全部交给了沈美云。
  “一共三十二块钱,你点点。”
  沈美云有些意外,“你就去了半个月,怎么补贴这么多?”
  这都顶得上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这次的任务麻烦,所以奖金也丰厚。”
  沈美云点点头,把那三十二块钱一起点好后,放在了抽屉里面,拿出存折看了下。
  “我们家现在有三千五百二十三块了。”
  在这个年代,这绝对算得上是一笔巨款。
  季长峥躺在床上,看着沈美云在那点存折,点钞票,就忍不住笑了,“知道你是小富婆。”
  沈美云抿着唇笑了,“要是每天能够点着钱睡觉,那日子应该不错。”
  季长峥听到这话,顿时坐了起来,“那我可得努力了。”
  这是实话。
  以后又多了一项任务,那就是努力赚钱啊。
  他媳妇喜欢。
  *
  四月一过,就一天天热了起来,大草甸子上的青草迅速茂盛起来
  养猪场的猪们,仿佛在过狂欢盛宴一样。
  每天都有不同种类的青草。
  这也就使得,大白和小长白的体重,像是吹了气球一样鼓了起来。
  尤其是大白,早先在前进大队的时候便有被配种,当时便怀孕了。
  在四月底五月初的时候,便有要待产的迹象了。
  这是到了关键时刻。
  沈美云更是寸步不离,直接从家里暂时搬到了养猪场,值夜班起来了。
  这是要记录详细的数据了。
  毕竟,大白的这一胎,可以说是他们第一次用外品种的猪,培育出来的。
  一连着三天,沈美云熬得眼底都有了青黑,好在在五月三号这天夜里,大白发动了。
  这下不止是沈美云被惊动了,连带着司务长也是半夜从家里急匆匆的赶过来。
  就是为了不错过这种时候。
  等大白一发动,沈美云便给它准备了一盆子极为营养的猪食,大白忍着痛吃完后。
  便坐不住了。
  躺在那猪圈里面,一个接一个地下。
  沈美云就在旁边负责接生,乔丽华在记录数据。
  “一个两个三个——十一个,十二个,十三个。”
  “大白一口气下了十三只猪崽子!”
  而且这些猪崽子,一看就是粉粉嫩嫩白白胖胖,一看就是极为适合培育的。
  乔丽华更是差点没忍住喜极而泣,“终于生了。”
  她也在部队熬了一个多月,就是为了等大白一起。
  “美云。”
  乔丽华擦泪,“等三天,我就把这猪崽子带回去,我要三只。”
  “最少三只。”
  这三只就代表着胜利公社养猪场的未来。
  沈美云,“这件事要和司务长说商量。”
  司务长说,“完全没问题。”
  只要大白和长白在,他们会有无数个三只。
  “我想等满三天了,就带着猪崽子回胜利公社了。”
  她实在是等不及了,每天都想着回家。
  很难想象,她能把自己下乡的地方称之为家。
  沈美云思忖了下,“这样吧,我和季长峥打算端午节回一趟娘家,到时候我们和你一起回去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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