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综合其他 > 食指大动gl > 第129章
  首都大得很,但是真的要说到吃点本地特有的,正宗的,还得往南边走。
  “北边的外来人口比较多,本地的吃食被冲击得七七八八。胡同里不是找不到,只是我们要集中吃,就得往本地人多的地方走。”沈一刀带着一行人上了地铁,开了口。她对着地图找地方,一边跟丁无忧说。
  “你倒是挺熟的啊。”丁无忧感慨了一声。
  “……我来过几次。”沈一刀回答,她看了丁无忧一眼,又小声说,“跟着师父一起。”
  丁无忧就沉默了,她终于知道沈一刀为什么对这经历绝口不提了,是怕她想到自己爷爷啊……丁无忧有些无奈,她对爷爷心情复杂,其实也没有轮到避讳的地步。只是沈一刀这小心翼翼的态度,终究是为了自己着想,丁无忧无论如何都无法责怪。
  最后丁无忧叹了口气,捏了捏沈一刀的手,换了话题:“我们要吃什么?”
  沈一刀就笑了起来:“这边出名的吃的其实也就那些,有些东西可能外地人不习惯。我们先从简单的开始吃。”
  丁无忧哦?了一声。
  沈一刀就继续说起来:“很多地方的人其实吃不惯内脏,不过川菜里内脏却是个大类,毛血旺,酸辣鸡杂等等。涮火锅的时候,也因为口味重,所以偏好脏器。但是北方菜不重辣味。像毛肚这样的东西,处理方法跟川菜就有很大的差别。”
  但是在此之前,还得先习惯很多东西。比如说北方人蘸酱吃的是麻酱,别的地方人就很不习惯。
  沈一刀选的是爆肚,比较能习惯外地人的口味。其实这玩意儿大街小巷,特别是旅游景点到处都是,但是为什么要选择在南城,沈一刀也是十分有理的:“这个菜极为简单,就是在热水里焯一下,然后拌上麻酱就可以了。但正因为极为简单,其实非常的考验火候。焯得久了,毛肚就没了韧性,吃起来就如同皮带一样,要是过早,又还没有好。更不要说如果捞出来的时候,水没有甩干,下面就积起一滩水,哪怕当时火候到位,被这么一压也会变得难吃起来。而每家每户的麻酱调味也有不同。所以我们要去的,都是久经考验的老店。”
  直到到了地方,一碗毛肚端上桌,看上去白的没盐没味,清汤寡水。
  尝一口,真的是没盐没味,清汤寡水。
  丁无忧拿着这么一碗东西实在不知道这么下嘴。而沈一刀则和好了麻酱,看了丁无忧一眼,伸筷夹了一筷子,蘸了蘸酱料,说道:“张嘴。”
  丁无忧下意识一张嘴,食物就送到了嘴里。
  恰到好处的爆肚,嚼着就觉出脆爽,而蘸料是咸的,加了油辣子和一点点糖,仔细试试还有点点酒香味,以及香菜特有的清香。
  混合在一起,成了独一无二的清爽味道。
  第82章 涮羊肉
  爆肚算是小吃, 吃完觉得肚子空位挺多, 于是大家伙儿一商量,就绕去吃了个涮锅。
  锅是铜锅,里面烧碳, 热气腾腾,牛肉片落下去, 如果一不小心放歪了,贴在了锅边, 就立刻会发出滋滋的声响, 粘在上面。
  和蜀地的火锅不同,汤水, 就没有汤水,清汤寡水的一锅白开,里面飘着点儿枸杞大葱和姜片。先落进锅里的是牛羊肉片。或许是因为在北方的关系,牛羊肉切得极薄,其实没有几两, 就能摆上一大盘子。味道么,又是极好, 半点膻味没有,入口即化,鲜美绝伦。
  当然了, 好羊肉么,自然价格也很好看。但丁无忧现在有钱了呀,她太了解一个厨师, 闭门造车是不行的,还得多吃,多看。只看着一个菜系也是不行的。就拿川菜打比方,它为什么能在极短的时间里风靡全中国,除了它的麻辣重口,刺激人的味觉之外,还因为它受历史的因素,结合了很多菜系的优点,兼容并蓄,才有今天的局面。
  更何况,也更为关键的一点还是,丁无忧现在有钱,能出得起。
  还有什么比有人出钱更好的事情呢?
  大家伙儿美滋滋的。管他什么菜,流水似的往上端。厨房里都是半大的小伙子,饭量跟个牛似的,这饿死鬼投胎的劲头,直让旁边的人都忍不住侧目。
  只有沈一刀,在万绿丛中的一点艳红,吃相极其斯文,还会点评一二。
  “羊肉,以羊羔肉最好。好的羊羔肉,半点膻味没有,还有入口即化之感。我们b市好的牛羊肉没有,除非是空运来。你们看这纹理。”沈一刀说着,又夹起一片羔羊肉给大家看,“记住了,以后挑选食材的时候,别乱买。好的羊肉不需要太多的调料去盖味。事实上,外面的烧烤,如果吃出了羊味,其实多半反而是添加了别的东西,做出来的羊味。”
  丁无忧看了一眼其他人,他们都听得很认真,还有人细细的打量着肉的纹路。
  “我以前可从来不知道羊肉这么好吃呢。”有人小声的说着。
  这话倒是真的,南边大多数吃牛肉比较多,羊肉味道重,老,难吃。沈一刀笑笑:“吃肉还是得到北方来的。”
  丁无忧就笑:“猪肉表示不服。”
  大家就都笑起来,沈一刀晃晃脑袋:“其实我们现在普遍养的猪都是荷兰大白猪,是外来猪种。本地的是黑皮猪,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其实也是黑皮猪。”
  “哦,这个我知道,那个互联网大佬不就跨界去养黑猪了吗?”周小舟把筷子挥舞得快有残影了,吃得更是满头大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