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图书馆的监控记录只会保存……
26天。
因此张律师认为。
倪梦琳可以只认引导网暴的罪行,但拒绝承认污蔑诽谤:
华夏的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既然检察院宣称倪梦琳诽谤,那么就必须要把证据拿出来。
当然了。
谁主张谁举证这句话,同样能够运用在孟亮身上。
也就是孟亮也可以对倪梦琳表示你既然宣称我偷拍,那么就把证据摆出来,否则就是你污蔑我。
但这是属于孟亮和倪梦琳之间的民事范畴,与刑事无关。
孟亮再有意见,也都必须等庭审后去民事自诉倪梦琳污蔑。
那时候的罪名虽然同样都是污蔑,但性质上和眼下截然是两个情景。
届时倪梦琳最多也就进去待一阵罢了,更别说还有机会庭外和解,可操作性很强。
在今天的庭审现场。
只要倪梦琳演技够好,总是会有一些人共情的——这年头洗白刘鑫和劳荣枝的都有一堆呢……
看着表情笃定的倪梦琳。
何琼转头望向了台下的孟亮,问道:
“证人孟亮,你有可以证明你并未偷拍的证据吗?”
孟亮此时还在震惊于倪梦琳的不要脸,闻言顿时一愣,下意识答道:
“……没有,当时在图书馆的时候我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所以就没有保留证据。”
说这话的时候。
孟亮的心中忽然冒出了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能够证明他清白的最佳证据只有两种,就是他当日软件的使用记录和图书馆监控记录。
但问题是前者他没有保存,或者说出了图书馆后就保存不了了——当天离开图书馆后他遇到了一头很可爱的小流浪猫,就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
所以舆论爆发后再留证据,反而会显示摄像机有使用记录。
至于后者……
开玩笑。
那时候他都被学校退学了,哪儿拿到那东西?
而眼下这种证据缺失……
该不会真的让倪梦琳有机可乘吧?
就在孟亮心中悲观情绪越来越浓烈的时候,何琼又看向了王雨洁:
“证人王雨洁,你有可以证明孟亮并未偷拍的证据吗?”
王雨洁面色平静的回望了何琼一眼:
“我有。”
“?!”
我有。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
此刻却如同两个耳根一般,狠狠砸落在了现场每个人的心头。
孟亮原本低着的头猛然抬起,瞪大着眼睛看着身边的王雨洁。
倪梦琳脸上笃定的神色也瞬间消失,换成了满满的难以置信。
怎么可能?
王雨洁手上居然有证据?!
只见王雨洁从身上取出了一个u盘,递到了身边的法警手里。
随后法警迅速走到了公诉席边,将u盘交给了陈灵。
全程王雨洁、法警和陈灵没有做任何交流,但陈灵却如同事先知情一般,将u盘插到了电脑上。
过了片刻。
一道影像出现在了两侧的大屏幕上:
影像内容是一处图书馆角落,一张长桌的左上角和右下角正坐着两个在自习的学生。
其中左上角的是位女生。
女生耳朵里插着个耳机,面容依稀可以看出正是年轻几岁的倪梦琳。
右下角坐着的则是个男生。
衣着朴素,左手的位置上放着一台手机。
由于男生是背朝摄像头的缘故,镜头中看不出对方的面容。
但在看到这个画面的瞬间。
孟亮的眼睛便再次一红。
那个熟悉的寸头……土黄色的衣服……加上周围的场景……这不正是上学时候的自己吗?
与此同时。
录像的左上方,赫然显示着一个时间戳:
2018年4月23日,上午9:19。
紧接着。
陈灵在电脑上调试了几下,录像开始加速播放。
不过无论倍数多快,所有人都能清晰的看到一件事:
男生一直没有碰过桌面上的手机。
过了一会儿。
在时间来到10点28分的时候。
画面中的女生忽然离开了座位,消失在了镜头内。
不过很快。
她便带着一位穿着白色衣服的女教师重新出现,并且没有返回原处,而是来到了孟亮身边。
随后女教师对孟亮询问了某些话,孟亮便从位置上站了起来,因为方位转变而被视频拍摄到的脸部表情显得很激动。
只见孟亮时而摊手时而怒视女生,过了一会儿又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手机。
接着孟亮将手机解锁,递到了女教师面前,看起来像是在让她检查图库。
女教师看了一会儿屏幕,对女生摇了摇头。
然而女生依旧在对孟亮指指点点,看起来不依不饶。
随后也不知道是谁的主意。
孟亮打开了手机软件的使用记录,再次把手机交给了女教授。
过了几秒钟。
在手机屏幕正好朝向摄像头的时候,陈灵按下了终止键。
接着她将画面放大,锁定到了孟亮的手机屏幕。
虽然由于倍数的问题,放大后的画面很模糊。
看不清文字,更看不清使用时间。
但华为手机的使用记录有个特点,那就是不会显示未使用的软件时间。
而通过截图赫然可以隐约看到……
孟亮屏幕上显示的只有……
三个图标。
分别是tim的蓝色标。
起点小说的红色标。
以及b站的粉红色标。
当然了。
以上这三个图标的具体应用可能未必准确。
就像蓝色的可能是迅雷,粉红色的也可能是麻豆等等……
但可以明确肯定的是。
这些必然都不是摄像机的灰色标签——颜色上绝对不存在误判的可能。
也就是说……
无论是整个自习过程的影像记录,还是画面中关于使用统计的截图……
它们都证明了一件事:
孟亮并没有拍照。
看到这里。
何琼再次一拍木。
只见这位刑一庭庭长的目光中少见的带着一丝鄙夷,对倪梦琳说道:
“被告倪梦琳,你还有什么可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