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沙尘暴 > 30
  天又变了。
  七月半的鬼节一过,来了一场老黄风。那风,一刮来,天就黄了,像是天窗上蒙了一块破抹布,黄澄澄的什么也看不见了。风头儿一过,风就没劲了,却成了雾,莫名其妙地下起了土,伸手去接,不到一刻,就能接上一层。土很细,也很黄,像从磨中磨出,又从箩儿中箩了下来的。抬头望天,天就果真像个箩儿。有人就诙谐地说,要是天上下面多好呀,我们也就不愁过不上好日子。
  这一天,天旺出走了。
  自从叶叶出了事,他就觉得天塌了,地陷了,一切都无望了。几次次,午夜梦醒,两眼挂满千行泪。不思量,自难忘,天上人间两茫茫。一场生生死死的相爱,仿佛一场梦,一股风,说走就走了,留在心底的是,却是钻心的痛,无尽的哀思。他真后悔,那天晚上,他要不让玉花去找叶叶,叶叶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他无法原谅自己,更无法原谅那些害死叶叶的人。叶叶的死,使他一下子感到世界的冷漠,感到人生的无望。他最无法忍受的是,害死叶叶的凶手,不是风,也不是沙,竟然是他最亲近的人,是他的父母。他们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当作枪炮和匕首,直射刺到老奎的软肋,才引发了叶叶的出走。而他们,竟连良心的谴责都不曾有。这是一种永远都无法让人谅解的卑鄙与恶毒,他由此产生了对父母的恨,一种心疼难忍的恨。这便使他下了决心,一定要离开这里,离开父母,离开这片生他养他,又给他带来切肤之痛的土地。即便流浪在外,受苦受累,也比呆在家里强,比活在父母的阴影里好,至少,他的人格能获得独立与自由。
  本来,安葬了叶叶,他就打算离开这里。但是,一想到丢下叶叶,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守在沙窝窝中,他有些不忍,想再陪她些日子,就没有走。一直过了七七四十九天,一直等来了七月半的鬼节。这是叶叶到阴间的第一个节日,他必须要给她过好,以尽一个苟活者的心愿。天还没亮,他就来到了坟上,他恭恭敬敬地献上了他所带的葡萄、红枣、点心、美酒四样供品,然后,便借着晨曦的微光,声泪俱下的为叶叶念了他写的悼词——一九九0年八月二十日,农历七月十五日,叶叶,我来了,来向你道别。我在你的坟前,摆放了晶莹剔透的葡萄,香气袭人的美酒,带着晨露的红枣,散发着玫瑰芬芳的点心,这四样供品虽然微薄,却凝聚了我的心血一片。
  叶叶,你出生于一九六六年农历正月十八,今年刚好二十四岁。没想到你的生命花朵刚刚开放,就如彗星般的消失了。你知道么?失去了你,我是多么的伤痛。你在我的心里,黄金美玉不足以形容你品质的高贵;冰川雪山不足以形容你身体的纯洁无瑕;星辰日月不足以形容你的聪慧和透明;鲜花明月不足以形容你容貌的美丽。两小无猜时,你我就结下了不解之缘;上学路上,花瓣一样的你曾使我产生了几多迷恋,长大成人,慧心兰质的你让我懂得了女性的甜美与神韵;左邻右舍都夸你善良美丽,亲朋好友都乐于跟你来往,沙河旁,曾洒下了你的笑声,树林中,曾酿造了我们的梦想。没想到空穴忽来阴风,脏水无端地向你泼去,毒鞭无情地向你抽去。花朵本来就脆弱,怎能受得了狂风的吹打?柳枝本来就忧愁,哪里能经得起暴风雨的冲刷?你怀着无限的辛酸和委屈,在寻梦的路上迷失了方向,而我却找不到返魂的“却死香”;沙漠里没有仙鹤,无法带我找到起死回生的灵药;尽管我的衣襟上还残留着你的清香,你那芬芳的灵魂和美丽的身影却永远的消逝了,连天的黄沙从此将你我相隔,只有凄草在哀哀作响。我诅咒黄沙,诅咒沙暴,诅咒愚昧,诅咒落后,我像范式哭友人张劭那样,将斑斑血泪,对着萧瑟的西风抛洒;像石崇怀念绿珠般的无限深情,对着清冷的月光倾诉!
  叶叶,你走吧,一路好走!素女将在桂花盛开的岩石上为你鼓瑟,宓妃将在兰草芳香的绿洲上弹琴,弄玉为你吹笙,寒簧为你鸣鼓。如果还有来世,我就是踏遍千山万水,也要找到你!叶叶,你走吧!你的天旺也要走了,我要离开这片令我伤痛欲绝的土地,要到远方,到我们曾经梦幻过的地方,去寻找我漂泊的灵魂……天旺念完,早已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斑斑的泪水,早已打湿了稿纸,揪心的疼痛,使他几乎死去。他打着火,点燃了纸钱,点燃了他的祭文,那带着火花的纸灰,便轻轻地,轻轻地飘了起来,随着一阵清风拂来,忽地一下被卷走了。他微微闭上了泪水模糊的双眼,仿佛就在这时,他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孩童,扎着一双羊角辫,穿着碎红花的小棉袄,在校园里的人群中,一下一下地踢着毽子,毽子忽高忽下,忽左忽右,小女孩却不慌不忙,神态自若,两个小辫子,就像拨浪鼓儿,摇来摇去的,渐渐地,便摇大了,摇出了一个大姑娘,在通往县城的上学路上,她就坐在自行车的后捎架上,一串串的笑声,如银铃般的响亮。那笑声,渐渐地扩散到了沙滩上,树林中,然后,又化成了梦魇般的窃窃私语:“天旺,我也想好了,万一,他们还是不同意,我就跟你走。为了我们的爱,为了我们的自由,就是刀山火海,我也愿意跟你去闯!”“天旺,我真的……真的想躺在你的怀里,好好地睡一觉,睡他一个世纪。”叶叶,难道你,真的就这么睡着了,不再醒来了么?无尽的思念,化作了泣血般的呐喊:“叶——叶!”他忍不住大叫了一声,空旷的原野里,传来了一声遥远的回音。
  他缓缓地站起身,循了那遥远的回音,向很远很远的地方走去,向天际走去。
  天上还在下着黄土,天地一片浑浊。
  一个声音在黄风漫漫的沙梁梁上响着:“天旺——天旺哎!”那声音,拖着一个长长的尾音,随风凄凉的飘荡着。
  沙梁梁上,站着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黄风吹起她的白发,吹起了她的衣角,飘飘袅袅的,就像一只临岩欲飞的鹰。但是,她不是鹰,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只鹰。这个像只鹰而又不是鹰的人,就是田大脚。从早上到中午,她没见到天旺,就问天盼,天盼也说没有见到。饭熟了,还是不见天旺,她让天盼到他屋里去看,天盼就进去了,进去了,就看到了他哥留下的一封信,给他的爹妈念了——我走了,想到外面去闯闯。你们不要着急,也不要找我,到该回的时候,我自然就回来了。祝你们保重!
  天盼念完,杨二宝呆了,田大脚也呆了。过了好半天,田大脚才哭出声来,一边哭,一边说:“这是为啥,这是为啥呀?家里有什么不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走了,我究竟把他怎么得罪了?”杨二宝说:“走了就走了,哭球个啥?那么大的一个人了,又丢不掉!”天盼说:“妈,你别哭了,他是大人了,又不是小孩,走了就走了。”田大脚说:“儿走千里母担忧,他要走,给我们讲清楚也行,多带点钱,我也就放心了,可他,一分钱都没带,就这样走了,我能不扯心?天盼,你赶快吃,吃完了搭班车到城里看看去,说不准能在候车室找到他。”杨二宝嘴上说得恨,心里还是止不住有些发虚,也有些疼痛,就起了身,从柜子里取出了一沓钱,交给天盼说:“光见了人顶什么用?拿着,见了他,交给他。”说完由不得长叹了一声。田大脚却一把鼻子一把泪的抹着,早颠了出去。
  此刻,当她看着这黄黄的天,看着这黄黄的大漠戈壁,心里生出了无限的惆怅,身上也没了一点力量,那声音,决然不是数月前骂大街里的腔调,而是那么的软弱,那么的凄怆——“天旺——天旺哎!我的娃,你回来吧!”
  那尾音,还没有舒展开来,就被风吞没了。黄黄的落土将她的声音隔离开来,连从大漠的回音也不曾有了。
  “天旺哎——天旺——回来吧——回来吧——妈等着你吃饭哩——”
  渐渐地,从漫漫的黄雾中走来了一个人,向她走来,向村口走来。她越看越清了,那走来的人,身上背着一个大包,手里拎着一个网兜,一看那矫健的步履,就像是天旺。她一下迎了上去,高兴地连声叫着“天旺!天旺!”然而,等那青年后生走近,她才看清楚,他不是天旺,却是老奎的儿子开顺。她正尴尬地无言以对,开顺却开了口。开顺亲切地说:“婶子你好!这么大的风,你站在这里等谁?”她几乎不敢面对开顺的目光,含糊不清地说:“我等天旺,我还要等,你先走吧。”开顺一看大脚婶有点不对劲,也不好再说什么,就打了一声招呼,向村子走去。
  开顺大学毕业了,他完全长成了一个大人。高高的个子,一表人才。他是学中文的,回到市里,就被分到了凉州市市政府办公室去当秘书。报到后,秘书长给他一星期的假,让他来看看他的父母。他也想回趟家,看看父母,看看姐姐。自从那年走后,四年了,他只回过一次家,别的假期他都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因为他是中文系的学生会主席,他必须得多付出一些热心,多付出一些劳动。
  从遥远的省城,来到这沙窝窝,看着这大漠,这戈壁,觉得太荒凉了,但是,也感到分外的亲切。因为,这毕竟是他生命的摇篮,是他成长的地方。现在,他又回来了,回到了故乡的怀抱,回到了儿时的回忆里,他感到了从没有过的温馨。那逶迤于大漠戈壁间的古长城,历经岁月的沧桑,风雨的剥蚀,越发显得雄浑古朴。那树林掩荫着的村落,又是那样的安详静谧。红沙窝,你的儿子回来了。
  是的,走的走了,来的又来了。
  这不是生命的轮回,是觉醒了的土地的升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