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小说网 > 穿越重生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64节
  高岳嘴里啃着斑鸠肉,吃的津津有味。
  听见高壮问他要狗,于是大方的点头答应了:“行!我也给你弄条!说实话,我都想养,但是我爸不肯!说我们家房子太小,另外我明年就得高考了,不能分心。”
  说到他爸,高岳一脸的悲愤,夸张的吐槽起来:“本来放寒假了,我就想来这边,但是我爸不肯!说什么也要我把所有的寒假作业都写完了,并且都写对了,才准我过来!”
  虽然他在吐槽,但他在高壮的眼中,自带学霸光芒,学渣高壮一脸羡慕的说道:“高岳,你肯定能够考上一所大学的!”
  高岳傲娇的哼哼了声,对自己的未来并无多少担忧。
  他甚至对高明程说道:“当初我和我哥到县里去读初中时,就喊你一起去县里读书,你要是来了,肯定也和我一样准备高考了!”
  提起这件往事,高明程愣了几秒。
  时间有些久远了,他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那时的事情。
  随着高国兵被调到县里做事,高宏和高岳两个小伙伴,也跟着去了县城,那会儿他们三人是玩的最好的,高壮虽然也经常跟着他,但小时候高壮的身体不太好,高宏和高岳都不想带高壮玩。
  高宏他们去了县里后,的确喊他一起去县里读初中,但是呢,当时他爸要做事,脱不开身,就喊他大哥带他一起去县里问一问情况,看能不能去那里读书。
  当时高明程才十二三岁,他大哥高明鹏也只比他大两岁,两个懵懂的农村少年进城后,有种摸不着东西南北的感觉。
  好不容易找到了学校,也不知道该找谁去问,最后也忘记是谁说了一句不能去那里读书,他们就这么回来了。
  他爸没把这事当回事,而之后他只能去了镇上读初中。
  这镇上和县里的教学质量,肯定是不同的,而当初他若是去了县里,开阔了眼界,也许自身变化也会不同。
  这事,在前世时,已经成为当地一名局长的高宏,也对他提过,为他感到可惜。
  并且说,那时如果高明程的爸爸能够亲自领着他进县城问情况、走关系的话,那么肯定就能够在县里读初中了。
  又或者找上高国兵帮忙,那么也是可以的。
  但只比高明程大两岁的高明鹏,在当时是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脑子的。
  至于高明程,那会儿傻兮兮的,哪里懂这些。
  人生便是如此,总会错过很多机遇。
  而有些机遇,一旦错过了,那么整个人生都会受到影响。
  试想,如果高明程去了县里读初中、高中,那么盗墓贼进山盗墓时,肯定不会被他碰见,也不会参与到盗墓里去,更不会南下闯荡。
  他的人生会截然不同,如果运气好,他也许会考上一所大学,也许会和高宏一起去参军,就算运气不好,也可以在县里找到一个工作。
  回忆往事,令高明程神色恍惚了起来。
  直到听到黑虎的叫声,他才回过神来。
  原来一直在院子里转悠的黑虎终于忍不住了,冲那只小狗崽叫了起来。
  小狗崽受到惊吓,发出细嫩的叫声,但是呢,或许是同类的缘故,小狗崽并不是很惧怕黑虎,甚至试探着想靠近黑虎。
  “黑虎,过来!”高明程招手,让黑虎过来。
  黑虎迅速上前,站在高明程的身边,一脸倨傲的看着小狗崽——看见没,我才是这家的狗!
  “黑虎,以后它就是你的小弟了,你的小弟,你负责带!”高明程指着那只小狗崽,如此说道。
  通人性的黑虎立即不干了,它喉咙里发出低吼,上肢攀在高明程的腿上,用牙齿轻轻地咬着他。
  哟呵,闹脾气了!
  “黑虎,这做大哥的,哪能没小弟呢?我这是为你好!”高明程一脸慈爱的看着黑虎,希望黑虎接受命运的安排。
  最后,在黑虎的抗拒下,还是被迫接收了一个小弟。
  “汪汪!”黑虎悲愤的冲小狗崽叫着。
  小狗崽也学着它的叫声,往黑虎的身边凑过去。
  于是,一个跑,一个追,时不时发出几声叫声,令整个院子的氛围都变得生动活泼起来了。
  高明程望着一大一小的狗,心里也是极为的满意。
  如果想狩猎野猪的话,那么两条狗会更好,野猪群很大,一条狗冲过去,势单力薄的,别到时候反而被野猪群给反围攻了。
  猎狗将野猪群驱散开来,然后盯住其中一个目标追赶,猎人再伺机跟上去,在合适的时候放枪。
  完美!
  第109章 高岳的枪法一言难尽
  黑虎的假期没了,高明程前脚同意给它放假一天,后脚就喊它进山卖苦力了。
  奔跑在山林里,一开始黑虎跑的可快了,一心想超越高明程,然而……
  跑出去大一截的黑虎傻眼了,回头望向落在后面的高明程,一双单纯的狗眼里写满了不解。
  今天这两脚兽怎么走的这么慢?
  山林中,高明程配合高岳的脚程,慢慢的走着。今天的高岳穿着一件高明程的旧棉衣,他本来穿着羽绒服的,但高明程让他换了,因为山里树枝多,一旦羽绒服被树枝划破,里面的羽绒就得跑出来,一件衣服也就毁掉了。
  高岳满脸的兴奋,背着一把鸟铳,兴致勃勃的走在山林里。
  冬季的山里,比其他三季要显得凋零些,除了一些常绿乔木,许多树木的叶子早已经落下,只余光秃秃的树干。
  因为季节的缘故,山里的鸟类也少了一些,在秋季时,只要抬头望向天空,就时常能够看到乔迁的大雁。
  高岳的兴奋没有维持太久,才进山,高岳就开始嫌鸟铳太重了。
  起初这把鸟铳是高明程拿着的,但高岳觉得拿着鸟铳进山打猎更帅,于是要求自己拿。
  只是呢,鸟铳拿的久了,就会显得沉重。
  高岳虽然是在村里长大的孩子,对山林的情况很熟悉,但是呢,他毕竟在县里待了八年,这八年里,他极少爬山,更不需要下地干活,所以他的体能,其实比一般的村里人要差点。
  高明程看出他累了,于是把鸟铳拿了过来,说道:“我来拿吧。”
  这回高岳没有多说什么了,老老实实的把鸟铳给了高明程。今天他们的目标是打野兔和斑鸠。
  原本高岳想进山打黄麂、野猪之类的大型猎物的,但是呢,高明程让他死心了。
  这种大型猎物,一般都在深山里,而想要进深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体能的消耗就不说了,现在是冬季,昼短夜长,进深山里去打猎,比夏天时要危险些,一旦天黑认不清路,有被困在深山里的风险。
  而在冬天被困在山里,那绝对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高岳也不敢冒险,于是同意只打斑鸠和野兔,在高明程的带领下,他们穿过一座小山丘,来到一处低洼处。
  在春夏时,这里会形成一个小池塘,但现在是枯水期的冬季,水源干枯,只剩下一个小水坑了。
  据高明程观察,这小水坑的下面,应该有一个泉眼,如果把泉眼挖出来,那么就会涌出泉水,重新形成池塘。
  因为有水源,这附近的植被长得更茂盛些。
  高明程低头寻找野兔的踪迹,对高岳说道:“你四处观察一下,看有没有野兔新鲜的粪便。”
  “好!”高岳应着,两人以小水洼为中心,开始寻找野兔的踪迹。
  野兔还没有找到,倒是林子里的鸟飞来飞去,发出不同的鸟啼声。
  高岳的注意力被这些鸟给吸引过去了,他抬头望着那些鸟,分辨着它们的种类,最多的是麻雀,还有一些水鸟,仔细看的话,也能够找到斑鸠。
  麻雀也能吃,但麻雀太小,肉少。
  至于水鸟嘛……其实水田的附近,也有很多水鸟出没,这些水鸟会到水里找小鱼和虫子吃,翅膀张开时,显得个头很大,但如果你把它打下来,毛一拔,除了骨架,也没有多少肉了,并且肉还很腥。
  “高明程,把鸟铳给我。”高岳决定先打斑鸠,他已经盯上一只斑鸠了,正停在一棵树梢上。
  高明程把鸟铳和铅弹都递给高岳,高岳对枪也不陌生,他爸就是警局里的人,他也算是自小玩枪长大的。
  别说鸟铳,就是他爸的那把54式手枪,他也把玩过,当然了,没开过枪就是了。
  熟练的装弹,高岳就开始瞄准树上的斑鸠了,结果那斑鸠似乎察觉到危险,在关键时刻飞走了!
  “咣!”子弹打空了。
  群鸟受到惊吓,纷纷四散逃窜。
  虽然打空了,但高岳并没有就此灰心,而是快速的装上一枚子弹,继续瞄准、开枪。
  “咣!”“咣!”“咣!”
  一连开了数枪,次次都打空了。
  这枪法……
  高明程都震惊了,起初高岳要开枪,他还对此充满了信心,毕竟后世的高岳可是刑警,枪法很好的。
  但此时此刻的高岳,还是一个苦逼的高三生!
  高岳也有些恼怒了,为自己辩解着:“我在靶场开过枪的,明明很准!”
  高明程继续沉默,在靶场开枪和实际上打鸟,那能一样?
  “没事,慢慢来,我一开始也完全打不准的。”高明程安慰着。
  人与人需要磨合,其实人与枪,也是需要磨合的。
  你了解这把枪的情况,熟悉了它的结构,才能够用的更好。
  高岳没有灰心,开始继续寻找斑鸠的踪迹。
  这一天,山林里响起无数枪声,把高明程带去的子弹都用光了,最终收获了两只斑鸠、三只麻雀和一头兔子。
  那兔子其实不算是高岳的收获,而算是黑虎的。
  枪声把周围的动物都惊动了,兔子乱窜时,被黑虎给追了上去,并且给咬住了!
  下山时,黑虎欢快的跑动着,它想错了,今天的确是放假,没干活!
  虽然收获的并不多,但高岳还是很快活,并且说好明天去合作社买了铅弹后,然后再进山打猎!
  高明程笑着,意味深长的看着高岳的脚。
  如果明天他的脚不酸痛的话,那他就奉陪!
  到了第二天,过量运动的后遗症果然出现了,高岳不但脚酸,全身都酸!
  但铅弹倒是买回来了,他喊高壮骑着他的自行车去合作社买的。
  高壮眼馋他的自行车,在他进山打猎时,就已经慢慢地学会了骑车,因此高岳一声呼唤,他立即拿着钱,蹬着自行车往军岭而去。